泰和新材(002254):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6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57,213,183股的0.044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18日。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 2025年8月 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77,60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相关解锁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业务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于 2022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于 2022年 11月 24日、2023年 7月 31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42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9,92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分别为 2022年 12月 6日和 2023年 8月 17日。该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1、2022年 11月 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2年 11月 15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2〕65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 11月 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自 2022年 11月 8日至 2022年 11月 17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2年 11月 1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 11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 11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2月 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34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88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3年 7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8月 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7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1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0、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 1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12、2024年 3月 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4,044,983股变更为863,794,983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13、2024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15、2024年 10月 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3,794,983股变更为 863,294,983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16、2024年 11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4年 12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7,025,600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2月 6日。 18、2024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19、2025年 2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349,2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3,294,983股变更为 862,945,783股。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20、2025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1、2025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3年 7月 3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1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95元/股。 1、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4年 1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因个人或客观原因离职的 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其中参与预留授予的 2人,涉及限制性股票 20,000股);因公司于 2023年 4月 21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25元/股调整为 8.95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 19,6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 73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 1,090,000股。 2、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4年 9月 2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因退休、个人或客观原因离职的 1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5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其中 参与预留授予的 3人,涉及限制性股票 60,000股);因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完成 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8.95元/股调整为 8.65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 19,17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 70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 1, 030,000股。 3、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4年 12月 13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7,025,60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对因个人或客观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或 D的 2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349,200股(其中参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 11,795,2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 70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 1,025,200股。 4、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于 2025年 6月 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其中参与预留授予的 2人)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 2024年度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 38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5,732,600股(其中参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20,6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 6,062,6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 68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 704,600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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