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001212):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3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陈耀民先生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和陈耀民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陈耀民先生以协议受让方式受让海南羽明华所持有的公司9,334,300股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协议转让将进一步巩固星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应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 3月 31日,广东星空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空科技”)与公司股东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青岛明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星空科技拟协议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7%。同日,星空科技的一致行动人陈耀民先生与海南羽明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耀民先生拟协议受让海南羽明华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 6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已完成对转让方海南羽明华、周军、青岛明琴与受让方星空科技提交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星空科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23.74%(受可转债转股稀释影响,股份比例相应调整,下同)。 2025年 6月 19日,星空科技与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签署《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海南羽明华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放弃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协议生效后,星空科技持有公司 23.35%的有效表决权,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5.11%的有效表决权。星空科技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贺荣明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暨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 7月 22日,海南羽明华与陈耀民先生签署了《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针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中“转让股份数量、股份转让总价款”等部分条款内容作出重新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近日,深交所已完成对转让方海南羽明华与受让方陈耀民先生提交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转让双方已办理完成股份协议转让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陈耀民先生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28.28%。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 2:协议转让前持股比例以 2025年 6月 18日总股本 182,874,555股计算;协议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以 2025年 8月 12日总股本 184,009,297股计算。 注 3: 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5年 8月 12日期间,“中旗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1,134,742股,上述主体持股比例对应被动稀释。 注 4:表中数据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