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30073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8:11:57 中财网
原标题:西菱动力: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8月 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13日上午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林先生
5、 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220人,代表股份 140,48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523%。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06,426,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1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7人,代表股份34,061,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8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7人,代表股份 34,061,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现金 17,194.20万元认购西菱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其中 2,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15,194.20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

表决结果:同意 139,68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1%;反对 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关联股东杨浩、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70,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反对 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出资 1,010,000元,收购金额 8,683,071.00元,其中:(1)向公司关联方何相东先生收购股权出资 220,000元,交易金额 1,891,362.00元;(2)向视同关联方的王先锋先生收购股权出资 50,000表决结果:同意 140,39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反对 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70,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反对 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公司董事罗朝金先生拟将持有的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动能”)出资 410,000元转让给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永春先生,转让金额 3,524,811.00元,公司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同意 34,37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5%;反对 14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1%;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关联股东魏晓林、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98,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9%;反对 14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9%;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及薪酬方案相应废止;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0,385,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0%;反对 8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5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88%;反对 8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0%;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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