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002634):子公司股权被冻结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8:41:08 中财网
原标题:棒杰股份: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经公开渠道查询,并结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民初498号],本次公司持有的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原因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案件涉及的财产保全金额为39,030万元,若公司后续未能与申请冻结方协商和解或未能偿还相关债务,则被冻结的股权可能面临对应39,030万元部分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开渠道查询,并结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民初498号],获悉公司持有的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执行法院执行裁定文 号被执行人被冻结股权的公 司名称被冻结股权 认缴出资额本次被冻结 的股权比例申请冻结方
江苏省苏州 市中级人民 法院(2025)苏 05民初498 号浙江棒杰控 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60,000100%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苏州棒杰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9,000100% 
注:1、根据《民事裁定书》((2025)苏05民初498号),本次财务保全裁定载明金额为2、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持有的下属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冻结。因此,本次公司持有的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属于因同一案件被重复冻结的情况,公司后续将和法院沟通反馈处理。

二、与本次新增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有关的涉诉事项
结合经公开渠道查询所得信息以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民初498号],本次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案件概况如下:
2023年6月29日,扬州棒杰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申请50,000万元项目贷款,双方签订编号为11202S123209《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11200S123208A001《最高额保证合同》。2023年12月15日,扬州棒杰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11200S123208B001《最高额抵押合同》。

兴业银行因扬州棒杰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还款,宣布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立即到期。并主张公司对扬州棒杰应承担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2、根据《民事裁定书》[(2025)苏05民初498号],本次财务保全裁定载明金额为39,030万元,若公司后续未能与申请冻结方协商和解或未能偿还相关债务,则被冻结的股权可能面临对应39,030万元部分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消除风险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本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与申请冻结方进行和解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股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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