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300225):监事会自行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5-08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自行召集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5年 8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25年 9月 12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履行的召集程序: 召集人:公司监事会。 履行的召集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2票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审议不通过。即董事会不同意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8日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与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作为召集人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提请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关于非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议案1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案4是否生效的前提。如果议案1经表决获得通过,则议案4表决结果有效;如议案1经表决未获得通过,则议案4的表决结果不发生效力。 关于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议案2及议案3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案5.1 至议案 5.3 表决结果是否生效的前提:如果议案2及议案3经表决均获得通过,则议案 5.1 至议案 5.3 表决结果全部有效;如果议案2及议案3经表决部分获得通过,则议案 5.1 至议案 5.3 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相应罢免的独立董事人数加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如议案2及议案3均未获得通过,则议案5.1至议案 5.3 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 议案5的表决方式应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45。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以现场登记方式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纯超 电话:021-31156097 传真:021-31156068 邮编:201417 联系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5。投票简称:“金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附件二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
1.委托人姓名(签名、法人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4.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5.受托人姓名(签字): 6.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7.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名。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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