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00265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21:35:36 中财网
原标题:利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信证券资管-魏勇-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2,419,8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88%)的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信证券资管-魏勇-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19,842,7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2%,以下简称“魏勇安信资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窗口期不减持),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334,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66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信证券资管-魏勇-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信证券资管-魏勇-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股份情况如下表: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股)
112,419,80510.88%0
19,842,7701.92%0
132,262,57512.80%0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投资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
(1)魏勇先生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他;
(2)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所持股份来源为2022年受让魏勇先生转让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334,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66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4、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窗口期不减持);
5、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股票交易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此前已披露承诺履行情况
1、魏勇先生首次公开发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2、魏勇先生首次公开发行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3、魏勇先生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对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并同时承诺如果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4、魏勇先生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未出具相关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不确定性,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将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暂未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应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安信资管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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