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钟股份(301133):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53125000856),为南通金钟在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办理各类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1、保证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3、债务人: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各类授信业务对应的单项授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5%。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