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强瑞技术(301128):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 12月 30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12月 31日期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公司为子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组件”)的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强瑞组件于 2025年 8月 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2025圳中银华额协字第 0133号的《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向强瑞组件提供人民币 2,500万元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步与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2025圳中银华保字第 013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授信额度协议》内最高额本金余额(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强瑞组件于 2025年 8月 13日与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2025圳中银华长借字第 0132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向强瑞组件提供人民币 1,000万元整的借款额度用于支付货款。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步与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5圳中银华保字第 0132号的《保证合同》,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内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权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强瑞组件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20-03-19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04(一照多址企业) 3、法定代表人:尚振华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测试控制系统设备、测试治具、测试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及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
8、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中国银行授信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中国银行向强瑞组件提供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可循环使用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2)授信额度使用期限:2025年 8月 13日起至 2026年 8月 12日止。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中国银行继续向强瑞组件提供授信额度的,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新的授信额度及其使用期限等事项。 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2)授信申请人:深圳市强瑞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担保责任期间: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中国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中国银行向强瑞组件提供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的借款金额,用于支付货款。 (2)借款期间:2025年 8月 13日至 2027年 8月 13日止。若实际提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提款日为准,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到期日相应顺延。 (3)借款利率: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若为分笔提款,则为第一个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 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首日,即起算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应对日,当月没有应对日的则为当月最后一日;如浮动周期为每日,则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当日。 每笔提款使用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首期(自其实际提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截至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50基点;在重新定价日,与其它分笔提款一并按截至重新定价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50基点进行重新定价,作为该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2)授信申请人:深圳市强瑞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权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担保责任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三年。 (6)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中,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无法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主要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受其自身融资时签订的合同条款的限制等原因。 强瑞组件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够对其财务资金实施监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事项,是由于强瑞组件近期发展情况较好,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快速增加。强瑞组件的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事项如下: 1、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0,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10,000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0,000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4,000万元。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授信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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