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839493):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 AI算力服务器及配套交换机、存储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即公司拟向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AI算力服务器及配套存储、交换机设备,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3,5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4日和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 AI 算力服务器、存储和交换机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即公司拟向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AI算力服务器、存储和交换机设备,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1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二、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12日和 2025年 8月 14日与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和《显卡销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二”),合同金额为 8,216.25万元(含增值税)。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4日与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AI算力服务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三至协议五”)和《硬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协议六”),合同金额分别为 6,748.15万元和 77.78万元(含增值税)。现补充披露相关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经审议的购买资产事项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1、协议一: (1)合同相对方: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 7,539.51万元 (4)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公司,下同)支付合同总额 20%预付款,乙方(即合同相对方,下同)完成交付,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 30日后支付 80%尾款。 (5)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在 2025年 8月 15日前发货。 (6)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时交付设备,乙方逾期交付的,按逾期到货部分价款每日 0.5%的标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到货超过原定期限 14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的逾期到货的违约责任不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甲方保证按时付款,甲方逾期付款,按照逾期付款部分每日 0.5%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付款超过原定期限 14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不因乙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 因乙方原因不能到货超过 14日的,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到货部分货款的 20%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需按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转包、分包他人或交由他人实施,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8条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支付或承担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 30%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二: (1)合同相对方: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算力服务器(显卡) (3)合同价格:人民币 676.74万元 (4)付款期限: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5)交付时间:根据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6)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时交付设备,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其未按时交付设备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保证按时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其未按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违约责任的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8条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支付或承担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 30%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三至协议五: (1)合同相对方: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 6,748.15万元 (4)付款期限: 协议三、协议四:甲方在 2025年 8月 13日之前支付合同总额 20%款项,货到交付地点 8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30%款项,完成交付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 30日后支付剩余款项。 协议五:甲方在 2025年 8月 13日之前支付合同总额 20%款项,货到交付地点 8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70%款项,完成交付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 30日后支付剩余款项。 (5)交付时间:2025年 8月 15日前发货。 (6)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时交付设备,乙方逾期交付的,按逾期到货部分价款每日 0.5%的标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到货超过原定期限 14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的逾期到货的违约责任不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甲方保证按时付款,甲方逾期付款,按照逾期付款部分每日 0.5%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付款超过原定期限 14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不因乙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因乙方原因不能到货超过 14日的,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到货部分货款的 20%作为违约金。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转包、分包他人或交由他人实施,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8条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支付或承担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 30%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六: (1)合同相对方: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交换机 (3)合同价格:人民币 77.78万元 (4)付款期限:验收通过后 10个工作日内。 (5)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 15个自然日内。 (6)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交付产品价格或未付款金额 0.3%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上限为未交付产品价格或未付款金额的 10%。 四、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AI算力服务器(或显卡)、交换机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本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采购的固定资产为全新 AI算力服务器(或显卡)、交换机,出让方将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交付。公司完成验收后,上述算力服务器(或显卡)、交换机所有权转移至公司,用于进一步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为 AI算力服务器(或显卡)、交换机,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上述资产采购交易的定价系参考相关服务器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超算云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根据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资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共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算力资源池。通过近年来的战略部署及经营,公司持续购置相关算力设备(CPU/GPU 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设施等),并形成以自有算力为主的经营模式。公司根据用户算力需求和消耗量,动态调整外购算力和自有算力的上线资源数量。随着 AI算力需求和面向(智能)汽车、重工机械、航空航天、气象海洋、生命科学等行业的行业云、通用云用户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服务当前在手订单用户,公司进行上述资产采购交易。 上述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与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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