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30035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0:01:07 中财网
原标题:东华测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根据《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说明。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 8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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