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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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1:10: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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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广宇集团: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
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周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月 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月 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委托授权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
人 |
1.01 | 非独立董事王轶磊 | √ |
1.02 | 非独立董事江利雄 | √ |
1.03 | 非独立董事胡巍华 | √ |
1.04 | 非独立董事黎洁 | √ |
1.05 | 非独立董事白琳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2.01 | 独立董事姚铮 | √ |
2.02 | 独立董事王小毅 | √ |
2.03 | 独立董事孙建平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业经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49号),《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50号),《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2025-051号)。
3、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和提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8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8月29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
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 | 该列打
钩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 应选人
数(5)
人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1 | 非独立董事王轶磊 | √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江利雄 | √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胡巍华 | √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黎洁 | √ | | | |
1.05 | 非独立董事白琳 | √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 应选人
数(3)
人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1 | 独立董事姚铮 | √ | | | |
2.02 | 独立董事王小毅 | √ | | | |
2.03 | 独立董事孙建平 |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
5.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
6.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
案 | √ | | | |
7.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
案 | √ | | | |
8.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 |
9.00 | 关于修订《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
委托股东姓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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