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
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2025-043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半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要求,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166,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5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16,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 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 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 律师费、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378,500.00元 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621,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他发行费用7,378,500.00 元中,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支付7,358,740.75元(其中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上市印花税、变更登记费468,343.82元, 律师费400,000.00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费用16,600.00 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费及信息服务费 46,000.00 元,验资费40,000.00元,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费350,000.00元。印花税结余19,759.25元,本公司已于2010 年12月30日结转资本公积)。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以前年度项目已使用金额 单位:万元
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4,650,000.00元,其中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002,646.63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2010年10月22日,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31,714,055.12元。2021年7月5日,根据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39,578,100.13元(截至2020年6月,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77,002,646.63元,其余为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 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转入一般银行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 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47,466,480.96元;募集资金 理财累计取得投资收益 74,954,126.97 元(含增值税 4,242,686.44元)。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7,000.00万元。具体情况 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栏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历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栏目。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项,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为 0.00元。 2、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取得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7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后净额为247,466,482.68元。 3、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未办理理财,未产生理财投资收益。 额129,593,728.96(不含计提应收利息1,215,266.22元),实 际余额129,593,728.96元,不存在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09年7月25日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1月,公司对《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于2023年12月12日经本公 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 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2013年12月19日,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部募集资金转存石 嘴山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关联交易议案》,为了提高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 公司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 全部转入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以下简称 “石嘴山银行”)。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与石嘴山银行、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 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2023年11月24日,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石嘴山银行专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招 商银行存放和使用。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 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 司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承诺的项目或经合法程序变 更的项目,由公司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编制项 目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抄送公司负 责证券事务管理的部门;公司总经理针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 公司投资计划及计划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司负 责证券事务管理的部门对其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发表意 见,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计划部门的经办 人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向财务部提出资金交付申请,总 经理签字批准后报董事长批准;由公司财务部组织资金,财 务部负责人根据备案资金计划,依据董事长批准的资金数额 进行付款。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通知保荐 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 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一、(三)。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 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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