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 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于 2025年 5月 13日、2025年 8月 5日分别将 500.00万元、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 12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9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指定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指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570900120110000)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尽快与上述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期限届满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意指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570900120110000)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指定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尽快与相关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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