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403号),2024年12月公司共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33,440股,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前述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六个月(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止),限售期满后,经申请核准后方可上市流通。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64,633,440股限售股份解禁工作, 并于2025年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2025年6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4-007、2024-067、2025-031的公司公告。 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519,793,4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 109,982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519,683,4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 77,952,518.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2025年5月14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5年7月4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5-014、2025-016、2025-030、2025-032的公司公告。 3、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事项 2025年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精工(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绍兴复材)共同出资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子公司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武汉复材),精工武汉复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万元,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00万元,持有子公司90%股权;精工绍兴复材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持有子公司10%股 权。精工武汉复材主要从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24的公司公告。 4、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为加快“浙江省高性能碳纤维装备及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发展,作为牵头单位,按照“公司+联盟”的组建模式,2025年7月,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与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武汉复材)、浙江精工碳 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碳材)、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高科)和浙江中鹰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鹰新材料)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共同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浙江华创碳纤维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碳纤维),(其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精工武汉复材出资500万元, 占注册资本20%;精工碳材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18%;协同高科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12%;中鹰新材料出资 250万元,占注册资本10%),并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该子公司的设立,将解决碳纤维行业共性 关键领域问题,填补碳纤维装备技术国内空白,实现高端碳纤维装备及先进复合材料共性关键技术首次商业化的推广应 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5年 7月 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5- 033的公司公告。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年4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8,188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98%)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23年 5月 10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2,73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2024年 10月 23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前述质 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 8,188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将该 8,188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 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前述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或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年 4月 19日、2023年 5月 12日、2024年 10月 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41、2023-057、2024-051的公司公告。 6、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事项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纤 维项目,投资金额预估为66,917万元。因精工碳材厂区部分基建工程已先期开工,该部分由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承包建设,并于2024年1月24日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预估价为7,000万元。该笔交易因公司2024年4月起收购精工碳材100%股权导致视同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追认。2024年10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委托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 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并与其签署《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估为2,906万元人民币(含 税,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固定总价),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加上追加的合同价款费用。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4-043、2024-044、2024-046、2024-049、2024-062、2024-063、2024-064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高性能纤维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投入14,451.97万元(不含税),其中,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累计工程施工金额为6,943.76万元(不含税), 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累计工程施工金额为1,656.50万元(不 含税)。 7、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3年 9月 26日,公司与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 GX23092602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 11.50亿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四期向国兴碳纤维提供 8条碳纤维生产线,总金 额为 11.50亿元(含税)。其中,Ⅰ期金额 2.35亿元,Ⅱ期金额3.40亿元,Ⅰ、Ⅱ期同时启动,Ⅲ、Ⅳ期设备具体启 动日期以吉林国兴书面通知为准。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与吉林国兴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对原合同Ⅱ期和Ⅳ期碳纤维生产线规格及其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上述合同剩余未执行总金额为8.75 亿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吉林国兴支付的合同货款 37,475万元,2025年 1-6月确认收入 29,624.34万元, 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50,420.80万元(合计含税56,975.5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9 月 27日、2025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99、2025-029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8、关于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装备采购合同》事项 2023年 12月 26日,公司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签署了编号为 DHTXW-2023-D- 001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 5.50亿元(大写:伍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二 期向东华能源提供纺丝线和碳化线设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东华能源支付的合同货款 11,784.32万元, 2025年1-6月确认不含税收入750.63万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19,026.81万元(含税21,500.29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126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9、关于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年产 15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 5万吨主工艺装备 JPET50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新材料)签署了《建信新材料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 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主工艺装置JPET50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暂估总价为3.20亿元 人民币(含税,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最终合同总价以项目完成后的决算价格为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 到建信新材料支付的合同货款合计25,597万元;2025年1-6月确认不含税收入6,106.19万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27,332.33万元(含税30,852.52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120、2023-121、2023-122、2023-127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10、关于与四川众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事项 2024年 11月 23日,公司与四川众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亿汇鑫)签署了编号为 ZYJG202441023 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51,550万元(含税价)。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众亿汇鑫交付1条碳化线和1条原丝线 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并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上述合同履约进展。该事 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4-059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11、关于与Graphene Fibre Limited T/a GIM GrapheneFibre签署《销售合同》事项 2024年12月2日,公司与Graphene Fibre Limited T/a GIM GrapheneFibre(以下简称沙特GIM公司)签署了编号为 GIMJG-CC2024《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17,167.96万美元(CIF价,下同),其中设备16,417.96万美元,保证 金750万美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期向沙特GIM公司提供6条生产线,其中,在合同签订后执行第一条产线,第 二条产线将于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执行,第三条产线将于2025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剩余的3条在2026年开始执行。 同时,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沙特 GIM公司保证每年向公司购买 3条生产线,总产线数量应不少于 18条(含前述 6 条),总采购金额约为 5亿美元。新产线规格及价格另行约定调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上述 合同履约进展。该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3日、2025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4-060、2025-011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国君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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