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300588):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9:25:28 中财网
原标题:熙菱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7月25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岳亚梅与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上海金中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中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其中:(1)何开文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总股本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下同);(2)何开文、岳亚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金中易转让合计持有的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6%)。本次合计转让公司 47,97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15.02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720,644,580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成上海盛讯,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盛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与岳亚梅的通知,其与上海盛讯、上海金中易以及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主要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受让方主体及转让价格进行了变更与调整。即上海金中易通过投资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尊宏紫瑞成长”)产品份额的形式,由尊宏紫瑞成长作为受让方,受让何开文与岳亚梅原拟在协议项下转让的公司 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同时,基于《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经协商确定,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让上述无限售流通股的转让价格为15.16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75,840,840元。除上述变更外,本次交易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仍按照《转让协议》及后续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的约定进行。

2、本次协议转让需达成《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列明的第二条所述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2025年8月15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岳亚梅与上海盛讯、上海金中易以及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签署了《补充协议》。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受让方主体及转让价格进行了变更与调整。

鉴于上海金中易内部决策及安排,上海金中易通过投资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尊宏紫瑞成长”)产品份额的形式,由尊宏紫瑞成长作为受让方,受让何开文与岳亚梅原拟在协议项下转让的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同时,基于《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经协商确定,尊宏紫瑞成长受让上述无限售流通股的转让价格为15.16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75,840,840元。除上述变更外,本次交易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仍按照《转让协议》及后续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的约定进行。

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后,交易各方在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何开文43,104,00022.51%--
岳亚梅19,500,00010.18%14,625,0007.64%
转让方合计62,604,00032.69%14,625,0007.64%
上海盛讯0-36,380,00019.00%
尊宏紫瑞成长0-11,599,0006.0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成上海盛讯,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盛凝。(上海盛讯以及盛凝的相关资料请详见公司于7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调整后新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 911-D5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横中路鹏源大厦9楼901
法定代表人万磊
注册资本1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963031A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 险资产管理等业务)。
营业期限2014-09-02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万磊持股50%,朴珍实持股25%,杨瑞持股20%,张道持股5%

(二)基金情况

基金名称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Z305
备案时间2022年9月2日
托管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受让方上海盛讯与尊宏紫瑞成长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壹:何开文
转让方贰:岳亚梅
原受让方贰(“上海金中易”):上海金中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受让方贰(“尊宏紫瑞成长”):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方壹: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壹与转让方贰合称“转让方”;受让方壹与受让方贰合称“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合称“各方”)

鉴于:
1、转让方、原受让方贰(以及受让方壹)于2025年7月25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原协议”),其中约定:
a)转让方壹与转让方贰合计向原受让方贰转让熙菱信息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熙菱信息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06%)。

2、新受让方贰为原受让方贰所投资主体,原受让方贰拟指定新受让方贰作为原协议项下协议履行主体,受让上述熙菱信息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经本补充协议各方协商,各方同意由新受让方贰作为协议履行主体,全部享有和履行原受让方贰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即:由新受让方贰受让转让方壹与转让方贰在原协议项下拟转让的熙菱信息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熙菱信息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06%);原受让方贰除对新受让方完全履行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外,不再享有及承担原协议项3、原受让方壹同意前述协议履行主体的变更及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

各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第一条 变更内容
各方同意由新受让方贰作为协议履行主体,全部享有和履行原受让方贰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本协议生效后原受让方贰除对新受让方完全履行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外,不再享有及承担原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及义务。前述调整后,与新受让方贰有关的标的股份交易方案及价格安排如下:
1、各转让方分别转让、新受让方贰受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具体如下:
转让方出让股份数量出让股份比例受让方受让股份数量受让股份比例
何开文6,724,000股3.51%尊宏紫瑞 成长11,599,000股6.06%
岳亚梅4,875,000股2.5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各方同意将转让方壹与转让方贰合计向新受让方贰转让熙菱信息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转让单价调整为人民币15.16元/股,该等价格系根据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熙菱信息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础协商确定。

新受让方贰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具体如下(税前金额):
受让方应付股份转让价款金额转让方应收股份转让价款金额
尊宏紫瑞成长101,935,840元何开文101,935,840元
 73,905,000元岳亚梅73,905,000元
第二条 其他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正式签字、签署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壹式伍份,各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系各方对于原协议的补充及修改,构成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内容与原协议内容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提及的事项仍适用原协议的约定。


五、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一)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的规定,相关方已更新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需达成《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列明的第二条所述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事宜,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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