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688301):奕瑞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143,50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100.00 6 债券的面值为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43,501.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369.65万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31.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39号)予以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均需通过指定银行以托收方式扣缴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中心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在支付后的6个月内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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