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60,633,955.02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56.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5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398.53万元,扣除承销保荐9,314.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084.1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6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前次关于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建设工程及其它费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工程项目明细进行合理调整,各工程项目明细的金额以实际竣工决算情况为准;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部分项目设备明细进行合理调整,调整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数量和价格以实际成交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入试生产、试运行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入设备调试及试运行阶段。 上述募投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将为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提供支持,持续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未来发展能力,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入试生产、试运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于2024年12月进入试运行阶段,将予以结项。本次拟结项项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5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实际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8,644,643.4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633,955.02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280,147.8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主要系: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 2、在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规划的预备费999.82万元,以及其他费用(材料费、测试费等)800万元等相关支出,均由公司统筹自有资金调配; 3、公司结合实际需求对设备采购方案进行优化,以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由于国产设备实际采购成本低于进口设备原预算,相应减少了设备采购环节的资金支出,形成一定费用节余; 4、原计划更新的设备中部分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减少购置部分研发项目设备; 5、存在尚未支付的项目设备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部分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主要原因系该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考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承诺在该部分尾款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2、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拟结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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