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3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陈章华先生、邱洪伟先生、邱楚开先生、刘同华先生、郑志明先生以及李莎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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