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飞鹿转债赎回结果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鹿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飞鹿转债”赎回数量:10,081张 2、“飞鹿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1,013,644.55(含当前利息),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8月18日 3、“飞鹿转债”摘牌日:2025年8月19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公开发行了17,7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70,000张。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17,7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鉴于公司将于2021年6月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调整为7.05元/股。 2022年7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鉴于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00,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5日起调整为7.06元/股。 2022年7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于2022年7月29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9日起调整为7.04元/股。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41,832股。鉴于公司新发行股份于2022年11月1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日起调整为7.08元/股。 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72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1,203,000股以及4名离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4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8,000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5日起调整为7.09元/股。 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鉴于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6.38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7日起调整为6.06元/股。 2024年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鉴于公司将于2024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0日起调整为6.01元/股。 2025年8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1名,行权数量为588.00万份,行权价格为8.57元/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588.00万股,鉴于公司已经完成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6日起调整为6.08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15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813元/股),已满足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赎回价格为100.5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IA=B×i×t/365=100×3%×67/365=0.55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55=100.55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8月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飞鹿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飞鹿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飞鹿转债”自2025年8月6日起停止交易。 3、“飞鹿转债”自2025年8月11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8月11日为“飞鹿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飞鹿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飞鹿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8月1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飞鹿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飞鹿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飞鹿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鹿转债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结果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8月8日)收市后,“飞鹿转债”尚有10,081张未转股,本次赎回“飞鹿转债”数量为10,081张,赎回价格为100.5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3.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013,644.55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飞鹿转债”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飞鹿转债”的面值总额为1,008,100元,占发行总额的0.57%,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飞鹿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截至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8月8日)收市,“飞鹿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7,632,806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六、“飞鹿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已无“飞鹿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飞鹿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5年8月19日起,公司发行的“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将在深交所摘牌。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截至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8月8日)收市后,公司最新的股本情况如下:
2、上表“其他变动”主要系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多期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董监高人员变动、持股数量变动等导致公司总股本结构和数量发生变动。 八、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邮箱:zzfeilu@zzfeilu.com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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