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603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8:11:36 中财网
原标题:国晟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6,015,8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份总数的比例( )17.668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萍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吴君、董事高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磊、曹雪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张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212,07799.3072510,4500.4399293,3000.2529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305,82799.3880449,6000.3875260,4000.2245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293,62799.3774447,4000.3856274,8000.2370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255,82799.3449477,1000.4112282,9000.2439
2.04议案名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289,42799.3738462,7000.3988263,7000.2274
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285,62799.3706454,4000.3916275,8000.2378
2.06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
A股115,285,62799.3706454,4000.3916275,8000.2378
2.07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302,22799.3849455,7000.3927257,9000.2224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306,02799.3881445,7000.3841264,1000.2278
3、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15,161,02799.2632491,3000.4234363,5000.3134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2.01、2.0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成、刘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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