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
|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9:46:09 中财网 |
|
原标题:
ST东时: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
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45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
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
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重整投资人代偿、购买债权等方式予以偿还的款项共计387,344,487.68元,占用余额为0元。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5〕00000943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设备采购、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余额约为3.87亿元。为完成整改,公司需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情况
2025年8月14日,复利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申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以上合称“重整投资人”)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种幻影”)签署了《代偿协议》。重整投资人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代东方时尚投资与千种幻影清偿其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合计337,486,717.76元。
同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重整投资人购买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所形成的49,857,769.92元债权。《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购买债权款项一经支付,不因任何原因和形式退还。
此外,复利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向公司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之承诺函,承诺387,344,487.68元资金将全部用于代相关方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取得公司对相关方的债权,且该代偿行为或债权购买行为对公司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5日,公司指定收款账户陆续收到重整投资人转入资金合计387,344,487.68元。其中,重整投资人代东方时尚投资及千种幻影偿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37,486,717.76元;购买公司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对应债权金额49,857,769.92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占用余额为0元。
2025年8月17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5〕第00001475号),确认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文件。
二、其他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将不影响公司重整的后续进程,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及时披露有关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