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对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三条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一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程序: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证券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拟订发布或回复内容,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提交至公司信息披露审核委员会,审核无误后进行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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