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300179):变更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0:30:39 中财网
原标题:四方达:关于变更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5-050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单崇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单崇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单崇新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7年1月9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崇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崇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单崇新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单崇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单崇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方春凤女士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方春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方春凤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方春凤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方春凤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2027年1月9日)。截至本公告日,方春凤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6,263,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海江先生为兄妹关系。方春凤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春凤女士承诺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方春凤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方春凤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晏小平先生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晏小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晏小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晏小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晏小平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2027年1月9日)。截至本公告日,晏小平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8,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晏小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晏小平先生承诺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晏小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晏小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绍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绍和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钟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杨易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易硕女士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杨易硕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及补选非独立董事之日起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补选方睿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张绍和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钟晖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杜海波先生(主任委员)、花雷先生、方睿女士
2、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方海江先生(主任委员)、钟晖先生、方睿女士、花雷先生、杜海波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绍和先生(主任委员)、杜海波先生、方海江先生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绍和先生,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南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

截至本公告日,张绍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绍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晖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资格。中南大学探矿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美国福坦莫大学(FORDHAM)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先后任职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南先锋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和资产管理总监;华宸信托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北京地区总经理、北京鼎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知其一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钟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易硕女士,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金融学硕士。2017年5月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公司财务部,2021年1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易硕女士持有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份额3,150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份额5,600份,每份对应公司A股普通股一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易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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