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00075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投金控)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国海证券 股票代码: 000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南宁市经开区星光大道 223号 A-5-226号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 8月 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格审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763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广投金控成为国海证 券主要股东,对广投金控依法受让国海证券307,665,944股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4.82%)无异议。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申报材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 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 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西金投集团基于经营发展需要,以 作价出资方式向广投金控协议转让所持国海证券股份。本 次权益变动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内 部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对上市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广西投资集团战略规划及广投金控经营发展需要, 广西投资集团拟以其持有的中恒集团 859,343,587 股(占中 恒集团总股本的 25.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对广投金 控进行增资扩股(以下简称增资事项)。增资事项完成后, 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广投金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中恒集团持有国海证券 245,478,844 股,占国海证券 总股本的 3.84%。增资事项完成后,中恒集团持有国海证券 的股份将被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国海证券股份的比例进一步增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广 投集团与广投金控尚未签订增资协议,推进情况存在不确 定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西金投集团以作价出资方式向广投 金控协议转让所持国海证券股份,导致广投金控持股比例 超过 5%。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 12月 23日,广西金投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广投 金控签订了《增资协议》,广西金投集团拟以作价出资方 式 向 广 投 金 控 协 议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国 海 证 券 全 部 股份 307,665,944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4.82%。 (一)《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增资方(甲方):广西金投集团 目标公司(乙方):广投金控 2.出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物 甲方将持有的国海证券 4.82%股份作为本次增资标的物。 (2)增资价格 根据编号为(桂华夏资评报〔2024〕19号)的《资产评 估报告》,并结合乙方在基准日后的增资和利润分配情况, 每 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 1.2778元。 (3)增资总额 根据编号为(中联桂资评报字〔2024〕第 0200 号)的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出资涉及的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4.82%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甲方持有的国海证券 4.82%股份对应 价值为 99,130.96万元,即增资金额为 99,130.96万元。 (4)增资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每 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 1.2778元,增资 金额为 99,130.96万元,则甲方向乙方增资金额中 77,581.7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1,549.1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再将 21,549.19万元资本公积向原股东等比例转增资本,则乙方注 册资本增加至 860,792.41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前的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增资过渡期期间增资标的物的损益由乙方承担。 4.甲方的出资 本次出资事项应在目标公司主要股东资格获得批复后 生效实施(即目标公司作为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经有权审 批机构审核通过);且目标公司应于主要股东资质获得批复 后 90个工作日内,将国海证券 4.82%股份办理工商登记至目 标公司名下。 5.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 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仍不 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 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因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为广投金控及广西金投集团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了国有资产 管理相关程序。中国证监会已出具《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763 号),核准广投金控成为国海证券主要股东,对广投 金控依法受让国海证券 307,665,94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 4.82%)无异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海证券 123,489,804股股份,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1.93%。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详见 国海证券于 2023年 11月 17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西投资集团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海证券 431,155,748股股份,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6.75%。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022年 9月 5日,广西金投集团出具《关于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本 公司认购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 公司认购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 内,由于国海证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按照上述承诺,广西金投集团持有的 235,988,200股股份锁定期至 2028年 11月 17日结束。2025 年 8月 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严格遵守受让股份 锁定期的承诺》,承诺 “本公司通过协议受让广西金投集团 所持有的 4.82%国海证券股份后,将继续遵守广西金投集团 关于前述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 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规 定,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因本次转让而 违反规定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或质押、冻结 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 在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 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 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通讯地址及深 交所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 身份证复印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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