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30017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3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至2025年8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33号公司A栋1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第4、5项的各子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投票规则可参考附件一。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5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1-3项议案将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10: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5年8月21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33号 联系人:黄耿、卢娅 电话:021-67002300 传真:021-59800969 邮政编码:201707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6、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资料;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70”,投票简称为“汉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1、第1-3项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第4-5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举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董事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在提案4中,对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3的乘积数,超出的为无效票。 在提案5中,对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3的乘积数,超出的为无效票。 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即行终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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