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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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7:51: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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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贝斯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7.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297.7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发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
1 |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
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
1
品技改项目 | 30,000.00 | 26,297.76 | 8,009.11 |
2 | 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
1
技改项目 | 10,000.00 | 6,800.00 | - |
3 | 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
薄水铝石项目一期-
20000吨/年特种醇系列
1
绿色新材料项目 | 33,741.59 | 11,488.65 | 4,714.8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
4 |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
2
项目 | 10,660.92 | 10,000.00 | - |
5 |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0,094.37 | 10,094.37 |
6 | 3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10,000.00 | 3,000.00 | - |
7 | 收购宁波捷力克80%股
3
权 | 34,800.00 | 3,111.95 | 3,111.95 |
注:1、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于2024年8月19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原项目产品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基于谨慎原则,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拟将“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增加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项目的投资总额。考虑到项目二期预计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二期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2020年7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终止“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4.37万元(包含截至2020年6月22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111.95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宁波捷力克80%股权”,通过收购的方式快速搭建全球营销网络,完善全球市场布局。该事项已经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后) |
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6年9月30日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农药行业周期下行、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竞争格局调整的等因素影响,公司秉持稳健审慎原则,决定将“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顺延至2026年9月。此次延期旨在规避在行业低谷期集中释放产能所带来的效益下滑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使用效率。
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供需变化与行业复苏节奏,动态优化资源配置与投入节奏,以稳健应对当前的不确定性。从中长期视角来看,二甲戊灵凭借环保、高效、低毒等显著优势,仍深度契合国家绿色农业政策导向,需求向好趋势未变。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于2025年8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戴菲 万年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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