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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7:55:14 中财网
原标题:贝斯美: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7.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297.7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3号)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216.0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4.7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35.27万元。2022年4月20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第200Z002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14.8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2月9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9,916.7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51.6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930.29万元(累计变更募集资金31,288.6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82.13万元,手续费支出1.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5,147.62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15,454.4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11.2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377.1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44.48万元,手续费支出0.75万元,剩余1.84万元已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0.00万元(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9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517001040009999);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01140029200180882、3901140029200183863);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20020110120100161213、3320020110120100161930);2019年12月2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701014600318798、8114701011986666666)。

2021年11月,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予以结项,其结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

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01140029200267048、3901140029200267172),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701013900516607),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划转完成后办理了原首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原首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公司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贝斯美”)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铜陵贝斯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与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账号
57001040009999
3901140029200267048
3901140029200267172
8114701013900516607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账号
94010078801300009807
8114701013066777777
2025
三、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5,307.4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用于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拟将“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增加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项目的投资总额。考虑到项目二期预计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二期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 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297.76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2,614.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25,930.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1,288.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9.6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加氢系列、二甲戊灵 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 产品技改项目26,297.768,009.118,009.11100.00已结项
2.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 改项目10,000.00已变更为永 久补充流动 资金
3.营销网络扩建项目3,000.00已变更为收 购宁波捷力 克80%股权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94.37100.9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收购宁波捷力克80% 股权3,000.003,111.95103.7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年产6000吨二甲戊 灵技改项目6,800.002025年9月
7.年产5000吨高纯度 拟薄水铝石项目一期 -20000吨/年特种醇系 列绿色新材料项目11,488.652,614.864,714.8641.042026年10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297.7639,297.762,614.8625,930.2965.9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9,297.7639,297.762,614.8625,930.2965.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当前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需要等客观情况,对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 期。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和整合的基础上,拟新增母公司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实施地点,并结合项目施工前 期准备工作流程、建筑工程计划进度等实际情况,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持续推进,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项目完成建 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至2024年8月。 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予以结项,其结余的 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 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 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拟将“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增加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 项目的投资总额。考虑到项目二期预计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二期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1、“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完成于2017年,是基于当时的市场和公司已有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做出的规划。自2018 年以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但是鉴于淮安涟水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对人才的实际吸引力不足,科研技术 和信息交流不便,使得该项目实施进展不理想,继续在该募投项目上投入将难以获得原来预期的收益。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宁波捷力克80%股权”,通过 收购的方式快速搭建全球营销网络,完善全球市场布局。 3、产品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在杀虫剂价格持续下行的行业背景下,基于谨慎原则,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公司根据市场需 求变化情况,优化资源配置,拟对“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年产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的建设。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2023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母公司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实 施主体,新增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3,151.6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用于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附表 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235.27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39,377.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 绿色新材料项目39,235.2739,235.270.0039,377.16100.362024年4 月[注1][注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235.2739,235.270.0039,377.16100.3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9,235.2739,235.270.0039,377.16100.3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于2024年二季度正式投产,在生产初期,铜陵贝斯美的碳五系列产品因产量较低,获取市场 的份额较少,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导致产品毛利率较低。至2025年6月30日,戊酮装置已稳定运行,产品质量合格,产销 状态平稳。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5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811.2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1]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已于2024年二季度投入使用,2025年1-6月该项目销售3-戊酮
2,028.62吨(大部分自用连续加工生产二甲戊灵),销售2-戊酮224.68吨,对应销售收入3,809.08万元,销售其他副产品包括正戊烯、
环戊烯、醋酸甲酯等合计9,015.22吨,对应销售收入4,183.11万元。

附表 3: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年产5000吨高纯 度拟薄水铝石项 目一期—20000 吨/年特种醇系列 绿色新材料项目年产5000吨高 纯度拟薄水铝 石项目11,488.652,614.864,714.8641.042026年10月
合计11,488.652,614.864,714.8641.0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 铝石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拟将“年产5000吨高纯度 拟薄水铝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增加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项目的投资总额。考虑到项目二期预 计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二期不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公 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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