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300983):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9:21:23 中财网
原标题:尤安设计: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5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施泽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张燎、王弟海、汪蕾张燎
战略委员会施泽淞、罗忠洲、王弟海施泽淞
提名委员会罗忠洲、张燎、陈磊罗忠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弟海、罗忠洲、杨立峰王弟海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总经理:陈磊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冯骏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拟任的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亦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如下:证券事务代表:秦垠藻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陆婷鹦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其相应任职的情形,亦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相应任职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相应任职职责的能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均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冯骏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秦垠藻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21-35322571
传真:021-65014612
电子邮箱:uachina@uachina.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6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原高级管理人员王晖先生因任期届满而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湖州尤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80%股份。王晖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王晖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
施泽淞,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上海建筑学会常务理事,曾荣获“上海工匠”、“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1993年8月至1996年5月在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建筑师;1996年至1998年期间在东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8年6月至2001年5月在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建筑师;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从事自由职业;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尤安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尤安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泽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9,384,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施泽淞先生与叶阳、余志峰、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2,69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施泽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泽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施泽淞,简历同上。

陈磊,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硕士(建筑学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千帆行动”上海市领军型青年企业家,上海市宝山区工商联副主席。2006年3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总经理,上海设介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优塔城市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尤安一砼(上海)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尤安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尤安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4,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陈磊先生与施泽淞、叶阳、余志峰、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2,69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陈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杨立峰,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工学博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9年7月任职于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曾担任所长助理;1999年至2007年期间在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2008年10月起历任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立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4,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杨立峰先生与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张晟、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2,69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杨立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立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汪蕾,女,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系,大专学历。2002年8月至2014年5月期间,曾在鸿友光电(杭州)有限公司、上海尼尔森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作,历任设计部助理、数据处理部助理等职;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在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合约运营部助理;2016年5月起至今,在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合约运营部助理、副经理、上海尤安巨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合约运营部副经理、上海尤安巨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蕾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票。汪蕾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蕾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张燎,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同济大学建筑经济与管理(项目管理)硕士,香港城市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经济师、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房地产估价师、美国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至1994年就职于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任初级工程师;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高级信贷经理;2002年8月起至今,任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王弟海,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07月至1999年08月在江西省九江柴油机厂工作;1999年9月至2007年6月,先后在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和博士后;2007年10月起至今,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助理、经济系副系主任、系主任等职,并兼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恒逸讲座教授。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主任、教授,《世界经济文汇》副主编,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弟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弟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弟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履行公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罗忠洲,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副研究员。1998年8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投资银行部,任项目经理;2001年6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投行部,任副总经理,期间曾留学日本;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在华东师范大学金融系任副教授,期间曾在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9年4月至今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任副研究员。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忠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忠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忠洲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磊,简历同上。

冯骏,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历史学学士。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在上海日用五金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兼企管专员;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兼企管专员、分厂助理厂长、投资部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董事会授权代表;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日本FAITH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和上海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总监、投资及法务总监;2008年7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8年3月起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湖州尤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60%股份;冯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冯骏先生已于2001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并已于2008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冯骏先生不存在违反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冯骏先生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遵纪守法,对企业忠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四、证券事务代表
秦垠藻,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毕业。2007年1月至2007年8月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辅助文员;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上海安星工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文员;2008年3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创际汇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文案编辑;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在上海物美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资讯文员;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辅助文员;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在上海淳大源地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2010年7月至2016年1月在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资料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在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担任资料主管;2017年1月起历任公司行政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垠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垠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秦垠藻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培训,并已于202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

五、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陆婷鹦,女,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毕业。2009年7月至2013年3月在上海成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担任出纳;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在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总部)担任会计,2014年4月起历任公司会计主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婷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婷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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