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2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5日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会议地点: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 1、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4需逐项表决; 4、上述议案6、7均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等额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议案编码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号为100.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2日、3日、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楼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45号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10075 029-63355332 传真号码: 邮箱:SXNY@sxnyvip.com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任还元 联系电话:029-63355307 传真:029-63355332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三)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86;投票简称:陕能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对于非累积投票,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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