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 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塑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月 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年 1月 31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3万吨 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完成上述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 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利息收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待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注 4:“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系由“年产 3万吨 CPVC项目”变更而来,原“年产 3万吨 CPVC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万元,与变更后新项目“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投资总额 30,759万元之间的差额 9,229万元暂时留存于“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注 5:以上表格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34,336.00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累计投入 28,339.90万元,尚余 5,996.10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82.54%,该项目两台热电机组分别于 2022年 12月和 2023年 10月转固。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预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概算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控,不断优化设备选型,安装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际投入较原预算大幅下降。 2、“年产 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25,868.00万元,前期经过变更后将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12,702.00万元,同时将项目产能由“年产 20万吨固碱”变更为“年产 10万吨固碱”,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累计投入 5,684.38万元,尚余 7,017.62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44.75%,该项目于 2022年 12月转固。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加强过程管控,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用大幅下降。另外,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该项目实施变更,将“年产 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压缩为“年产 10万吨固碱”,减少了项目投入。 3、“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总额为 13,166.00万元,截至 2025年6月 30日累计投入 11,728.75万元,尚余 1,437.25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89.08%,该项目于 2022年 12月转固。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实施招标,强化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因材料市场价格下降,材料购置较预算减少。 4、“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为 39,988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30日累计投入 19,229.0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48.09%,尚余募集资金20,758.91万元,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了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优化设计消除冗余。设备购置、安装费用得到大幅下降。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以上表格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注 3:投向新项目的节余资金 11,803.43万元已包含留存于“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 9,229万元。 以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均为暂估数,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 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关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相关尾款及费用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后,公司将办理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 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 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销户手续,注销 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 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项后该账户 不予注销,供新实施的募投项目“年产 5万吨 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继 续使用,届时公司将及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补充协议。 六、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5万吨 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 2、实施主体: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年产 5万吨纳米碳酸钙生产线,包括原 料储运工序、石灰消化工序、碳化活化工序、产品后处理和产品包装工序及公辅 配套设施等。纳米碳酸钙产品采取面向高端、兼容普通策略。生产线可生产 I型 产品,同时可以转产 II型、III型产品,还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 1、资金投向及使用计划:项目工程总投资 11,803.43万元,建设周期为 18个月。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二是顺应行业发展新趋势。本项目将纳米碳酸钙与华塑股份传统产业有机融合,通过延伸 PVC新材料产业链、布局高端产品领域,能够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变化,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发挥区域政策优势。根据合肥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规划,纳米碳酸钙已被列为重点发展方向。合肥及华东区域正以“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为主线,依托本地资源与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纳米碳酸钙产业。本项目高度契合区域发展战略,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具备得天独厚的外部发展条件。 四是体现企业核心价值。项目深度挖掘企业含钙资源,实现钙元素的高效开发与循环利用,同时通过二氧化碳捕集技术,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与“双碳”战略目标。通过与国内顶尖科研机构深度合作,聚焦高端纳米碳酸钙及 PVC改性材料研发,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跨越式发展。 项目建成后将催生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企业产品矩阵,显著提升企业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正在进行政府备案,其他开工前所需履行 的审批流程正在有序推进。 本项目达产年运营收入 8,318.59万元,达产后年净利润 1,504.65万元。项目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0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7.1年(税后)。各项盈利性 指标较好。 本经济效益分析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 当前我国纳米碳酸钙市场中,正常运行的生产企业在 30家左右,主要分布 在广西、浙江、山东等省份,其中广西遥遥领先。 由于资源分布不均导致的产能分散,在安徽、江苏和河南等地出现纳米碳酸 钙的局部短缺,这些地区多数从浙江、广西采购产品,本项目可以针对以上地区, 填补纳米碳酸钙供应空白。根据调研,江苏、安徽和河南地区产品需求 28.3万 吨。 II型、III型纳米碳酸钙市场价格为 1,500-1,800元/吨,I型纳米碳酸钙价格 为 2,500-3,500元/吨,由于纳米碳酸钙市场供需稳定,未来价格发生剧烈波动的 可能性不大,预计未来五年供需状态将继续保持。 1、审批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尚未完成备案登记,尚需取得环评等等前置审批手续,项目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安全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存在因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公司也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风险可控。 3、市场风险。本项目主要产品纳米碳酸钙前期市场销售,以及后期与企业 PVC改性项目联产。可能存在因技术进步、市场扩能,致使价格下跌的风险。 七、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 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实施新募投项目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 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符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节余资金的原因具备合理性。公司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市场宏观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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