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20:31:2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额
1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0034,336.00
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5,868.0025,868.00
3年产3万吨CPVC项目39,988.0039,988.00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0040,000.00
合 计140,192.00140,192.00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项目预期完成时间
1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002023年10月
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12,702.002022年12月
3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39,988.002024年12月
4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3,166.002022年12月
5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00-
合 计140,192.00-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499020100100376653本次结项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340501648608095858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1264186854本次结项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5764191197已销户
注:本账户现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不予注销,用于新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继续使用,届时公司将及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银行账号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累计投入 金额利息及理 财收益净 额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 金金额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
2*300MW热电机组节 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49902010010037665334,336.0028,339.9014.805,901.61109.28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 碱深加工项目18126418685412,702.005,684.3832.334,553.913,933.29
29.99984MW光伏发电 项目      
  13,166.0011,728.75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 项目3405016486080958585839,988.0019,229.09958.1021,675.9941.03

合计100,192.0064,982.121,005.2332,131.514,083.60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131.51万元,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将于2025年9月4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确保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到期前和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利息收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注4:“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系由“年产3万吨CPVC项目”变更而来,原“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与变更后新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投资总额30,759万元之间的差额9,229万元暂时留存于“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注5:以上表格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投资总额34,33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28,339.90万元,尚余5,996.10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82.54%,该项目两台热电机组分别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10月转固。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预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概算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控,不断优化设备选型,安装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际投入较原预算大幅下降。

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868万元,前期经过变更后将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12,702万元,同时将项目产能由“年产20万吨固碱”变更为“年产10万吨固碱”,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5,684.38万元,尚余7,017.62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44.75%,该项目于2022年12月转固。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加强过程管控,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用大幅下降。另外,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该项目实施变更,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压缩为“年产10万吨固碱”,减少了项目投入。

3.“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总额为13,16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11,728.75万元,尚余1,437.25万元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89.08%,该项目于2022年12月转固。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实施招标,强化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因材料市场下降,材料购置较预算减少。

4.“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为39,98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19,229.0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48.09%,尚余募集资金20,758.91万元,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了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优化设计消除冗余。设备购置、安装费用得到大幅下降。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节余金额节余募集资金的用途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6,010.8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7,017.6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469.57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9,913.5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803.4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至建设新募投项目“年产5 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
注1:“节余金额”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
注2:以上表格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以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均为暂估数,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关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相关尾款及费用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后,公司将办理“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销户手续,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不予注销,供新实施的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继续使用,届时公司将及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补充协议。

六、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概况
(一)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
2.实施主体: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年产5万吨纳米碳酸钙生产线,包括原料储运工序、石灰消化工序、碳化活化工序、产品后处理和产品包装工序及公辅配套设施等。纳米碳酸钙产品采取面向高端、兼容普通策略。生产线可生产I型产品,同时可以转产II型、III型产品,还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

(二)新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1.资金投向及使用计划:项目工程总投资1,1803.43万元,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估算
设备购置费7,350.00
安装工程费615.00
建筑工程费2,635.00
其他费用1,030.00
铺底流动资金173.43
合计11,803.43
2.投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自建。

(三)新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是企业战略转型的需求。氯碱行业已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白热化,产品同质化严重、附加值偏低的问题日益凸显。华塑股份亟需通过产业升级突破发展瓶颈。本项目能够有效激活PVC产业链,实现钙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构建资源循环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盈利水平。

二是顺应行业发展新趋势。本项目将纳米碳酸钙与华塑股份传统产业有机融合,通过延伸PVC新材料产业链、布局高端产品领域,能够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变化,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发挥区域政策优势。根据合肥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规划,纳米碳酸钙已被列为重点发展方向。合肥及华东区域正以“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为主线,依托本地资源与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纳米碳酸钙产业。本项目高度契合区域发展战略,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具备得天独厚的外部发展条件。

四是体现企业核心价值。项目深度挖掘企业含钙资源,实现钙元素的高效开发与循环利用,同时通过二氧化碳捕集技术,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与“双碳”战略目标。通过与国内顶尖科研机构深度合作,聚焦高端纳米碳酸钙及PVC改性材料研发,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跨越式发展。

项目建成后将催生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企业产品矩阵,显著提升企业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四)新募投项目审批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正在进行政府备案,其他开工前所需履行的审批流程正在有序推进。

(五)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年运营收入8,318.59万元,达产后年净利润1,504.65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0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7.1年(税后)。各项盈利性指标较好。

本经济效益分析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

(六)新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
当前我国纳米碳酸钙市场中,正常运行的生产企业在30家左右,主要分布在广西、浙江、山东等省份,其中广西遥遥领先。

由于资源分布不均导致的产能分散,在安徽、江苏和河南等地出现纳米碳酸钙的局部短缺,这些地区多数从浙江、广西采购产品,本项目可以针对以上地区,填补纳米碳酸钙供应空白。根据调研,江苏、安徽和河南地区产品需求28.3万吨。

II型、III型纳米碳酸钙市场价格为1,500-1,800元/吨,I型纳米碳酸钙价格为2,500-3,500元/吨,由于纳米碳酸钙市场供需稳定,未来价格发生剧烈波动的可能性不大,预计未来五年供需状态将继续保持。

(七)新募投项目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尚未完成备案登记,尚需取得环评等前置审批手续,项目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安全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存在因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公司也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风险可控。

3.市场风险。本项目主要产品纳米碳酸钙前期市场销售,以及后期与企业PVC改性项目联产。可能存在因技术进步、市场扩能,致使价格下跌的风险。

七、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实施新募投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符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节余资金的原因具备合理性。公司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市场宏观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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