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98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152.50万元;(2)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29.62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005.23万元,其中:(1)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003.16万元;(2)2025年1-6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07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4,083.6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2,131.51万元。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号)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7,336,2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8.7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032.4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4,966.30元。截至2025年5月22日,募集资金已足额划至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5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54号)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9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692.5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0.3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0万元。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5月2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131.51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 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注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本期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三氯氢硅市场价格相较于公司项目规划阶段有所下滑所致。近年来,受多晶硅产能过剩、光伏市场竞争激烈等 因素影响,三氯氢硅价格相较于项目可研时期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控制产品产量,导致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表 2: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注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本期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三氯氢硅市场价格相较于公司项目规划阶段有所下滑所致。近年来,受多晶硅产能过剩、光伏市场竞争激烈等 因素影响,三氯氢硅价格相较于项目可研时期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控制产品产量,导致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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