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重庆建工(600939):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20:51:16 中财网
原标题: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5-083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的结案情况或审理进展,以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各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重大诉讼案件的结案事项
(一)与贵州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城建集团”)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贵州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房地产公司”)诉至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56.34万元。后恒立房地产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城建集团(1)返还超付工程结算款1,0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2)支付超付工程进度款利息1,879.37万元;(3)支付返工及修复费用
86.21万元;(4)承担本诉、反诉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一审判决恒立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关损失共计291.98万元,支
付鉴定费159.45万元,城建集团享有优先受偿权。二审改判城建集
团支付超付工程款0.26万元及资金占用费,恒立公司支付鉴定费
199.31万元。判决生效后,城建集团已收回案款199.31万元,本案
已结案。

(二)与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建设有限公
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建公
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建设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0,334.15万元。后住建公司收回案款,法院裁定准许住建公司撤诉,本案已结案。

(三)与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
庆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福公司”)、本公司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3,868.67万元。一审判决双福公司支付工程款1,383.53万元,赔偿利息损失,支付违约金252.00万元。判决已生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支付责任,本案已结案。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与重庆万阳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
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万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阳公司”)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188.16万元。

一审判决万阳公司支付工程款2,407.37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支付补偿金200.00万元,二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二审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重审。

(二)与重庆琨洲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建公
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琨洲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琨洲汇公司”)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2,928.10万元。琨洲汇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九建公司(1)赔
偿工期延误违约金1,192.00万元;(2)赔偿竣工延期违约金3,110.00万元以及补充违约金476.29万元。一审判决琨洲汇公司支付工程款
2,760.88万元及利息,九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360.00万元。判决尚未生效,本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三)与四川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
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四川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城融合公司”)诉至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653.90万元。一审判决产城融合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等费用
1,750.33万元,八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尚未生效,本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四)与重庆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江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651.71万元。本案一审判决中峰公司支付工程款3,554.78万元及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四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书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五)与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兰州国资投资
(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国投公司”)诉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900.00万元(后变更为7,581.82万元)。

本案经一审后,二审改判兰州国投公司支付工程款3,021.49万元及利息。判决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六)与重庆佳源立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佳源
立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公司”)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679.57万元。本案经一审后,二审改判立信公司支付工程款5,461.86万元,住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书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七)与重庆恒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恒大
湖山半岛首期 A1-A2地块)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
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恒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寿公司”)诉至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5,050.40万元(后变更为4,280.90万元)。一审判决恒寿公司支付工程款4,270.9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三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八)与重庆恒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恒大
湖山半岛首期 A3地块)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恒寿公司
诉至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052.10万元(后变更为
3,211.38万元)。一审判决恒寿公司支付工程款3,211.38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三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九)与重庆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昭锦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台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阳公司”)、重庆昭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锦公司”)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4,033.05万元(后变更为2,280.87万元)。一审判决台阳公司支付工程款2,188.6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住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昭锦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十)与贵阳中渝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贵阳中渝
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渝公司”)诉至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88.56万元(后变更为1,346.71万元)。本案二审生效判决确认中渝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占用费。本案已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与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
公司城建集团诉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330.14万元。

一审判决城建集团支付款项3,632.79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本案正在履行中。

(十二)与重庆恒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
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恒南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南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重庆公司”)诉至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282.52万元(后变更为3,058.19万元)。一审判决解除原施工合同,恒南公司支付工程款2,224.03万元及违约金,支付停工损失394.48万元,住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恒大重庆公司承担相关连带清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十三)与贵州恒大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贵州恒大
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贵州恒大公司”)诉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900.00万元。因恒大案集中管辖解除,城建集团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重新起诉,诉讼请求金额变更为5,640.00万元。一审判决由贵州恒大公司支付工程款2,118.16万元及利息,城建集团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尚未生效,本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十四)与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
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建公司”)诉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75.56万元。本案二审生效判决确认十一建公司支付超付工程款4,038.6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十一建公司申请再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本案正在执行中。

(十五)与重庆中远海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重庆中远
海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5,123.65万元(后变更为10,677.06万元)。三建公司向法院提起反诉,涉案金额915.21万元。本案重审二审生效判决确认解除合同,三建
公司支付整改修复费用1,599.37万元、逾期竣工违约金358.68万元、租金损失253.21万元,移交工程资料,中远公司支付工程款915.21
万元。本案正在执行中。

(十六)与重庆御宏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
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御宏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561.61万元(后第一
次变更为12,667.82万元,第二次变更为12,566.82万元)。本案二审生效判决确认御宏辰公司支付工程款12,566.82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七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正在执行中。

(十七)与重庆京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二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京投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业”)诉至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010.66万元。本案二审生效判决确认京投置业支付工程款(含质保金)欠款1,462.55万元及违约金,二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
权。二建公司已受让资产冲抵部分工程款505.61万元,本案正在执
行中。

(十八)与重庆盛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盛怀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怀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3,240.50
万元(后变更为30,272.50万元,本案被移送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
院)。一审判决盛怀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30,259.56万元,住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书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十九)与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本公司因与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重科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案金额8,900.70万元(后变更为7,745.50万元)。重科院提出反诉,请求裁决本公司(1)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7,788.15万元;(2)承担律师费566.30万元、所有仲裁费用。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案正在审理中。

(二十)与绿地集团重庆申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地集团重庆
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十一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绿地集团
重庆申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申万公司”)、绿地集团重庆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4,136.12万元。本案二审生效判决确认绿地申万公司支付结算工程款(不含质保金)9,503.35万元,工程进度款1.13万元及违约金暂计为88.70万元,以及鉴定费12.57万元,十一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正在履行中。

(二十一)与重庆恒渝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恒渝珞
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渝公司”))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1,832.97万元(后变更为4,626.78万元)。一审判决恒渝公司支付工程款3,618.21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暂计为850.35万元。

判决书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二十二)与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新申佳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申佳公司”)、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佳集团”)起诉至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990.19万元。本案二审生效判决确认新申佳公司支付工程款4,230.48万元及相关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65.9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利息,住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申佳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已申请强制执行。

(二十三)与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本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发展公司”)诉至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1,642.19万元。一审判决凉发展公司支付工
程款366.30万元及利息,支付前期设计费、成本费用1,745.21万元
及资金占用利息。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已生效,本案正在履行中。

(二十四)与刘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兴(后因刘兴死亡,原告变更为刘兴的继承人金玉兰、刘泽阳、
金泽楷、金泽同、朱秀珍)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九建公司和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诉至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5,806.87万元。本案重审二审生效判决确认九建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及履约保证金利息合计693.88万元。九建公司已支付150.00万元,本案正在
执行中。

(二十五)与肖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肖洪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诉至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063.63万元。一审判决城建集团支付工程款1,969.21万元及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20.00万元及利
息。判决尚未生效,本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二十六)与唐建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建云因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市
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二公司”)、城建集团和本公司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225.84万元。一审判决市政二公司支付工程款2,427.36万元及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75.00万元及
利息,唐建云支付应扣减款项530.95万元。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
回重审。后唐建云变更诉求金额为6,07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重审一审正在审理中。

(二十七)与雷洪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雷洪波因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市政二公司、城
建集团和本公司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366.37万元。

一审判决市政二公司支付工程款2,484.22万元及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75.00万元及利息,雷洪波支付应扣减款项295.45万元。二审撤销
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后雷洪波变更诉求金额为4,233.33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重审一审正在审理中。

(二十八)与扬州宏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扬州宏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康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中海外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盱眙县泗州港务有限公司诉至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644.51万元。后宏康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取消赔偿预期利益损失,变更后涉案金额降为2,580.51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三、新增重大诉讼事项
(一)与云南建宏文旅开发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海伦发展有限公
司、王宏瑞剑、夏锐、罗超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九建公司因承建的澜湄旅游集散中心文旅综合
体项目被拖欠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云南建宏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宏公司”)、西双版纳海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公司”)、王宏瑞剑、夏锐、罗超意诉至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724.80万元。请求判令(1)依法确认九建
公司与建宏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云南澜湄旅游集散中心综合体项目<补充协议>》解除;(2)建宏公司支付工程款暂定为4,5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暂计为201.00万元;(3)建宏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1,500.00万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暂计为266.68万元;(4)建宏公司支付停工损失257.12万元;(5)九建公司对案涉工程享有
优先受偿权;(6)海伦公司、王宏瑞剑、夏锐、罗超意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7)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五被告共同承担。后双方达成调解,解除上述两项施工合同,建宏公司支付九建公司款项7,183.86万元,九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海伦公司、王宏瑞剑、夏锐、罗超意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调解书已生效,已收回案款300.00万元,本案正在执行中。

(二)与古丈县罗依溪至沅陵县凤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交建集团因承建的S313古丈县罗依溪至沅陵县
凤滩公路湘西段一期工程被拖欠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古丈县罗依溪至沅陵县凤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凤公司”)诉至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3,392.67万元。

请求判令罗凤公司(1)支付工程款暂计为2,202.18万元及相关资金
占用利息;(2)支付质保金849.92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利息、农民
工保证金41.88万元;(3)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金暂计为226.49万元;(4)支付赔偿款72.20万元及利息;(5)承担本案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三)与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达州市通川区公路建设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通川公司”)就通
川区江陵镇正码头渡改公路桥新建工程欠付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
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一公司”)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通川公司被撤销主体身份,市政一公司将其主管单位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通川交运局”)诉至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093.36万元。请求判令通川交运局(1)支付工程款1,755.82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损失暂计为352.66万元;(2)支付质保金182.23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损失暂计为12.61万元;(3)支付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违约金790.04万元;(4)市政一公司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5)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四)与重庆上平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物泰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
同纠纷案
本公司之子公司二建公司因承建的上平港城标准厂房二期工程
被拖欠工程款,后与重庆上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平公司”)协商将被拖欠工程款转化为上平公司向二建公司的借款,但上平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导致借款合同纠纷,将上平公司及其唯一股东重庆物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泰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3,616.40万元。请求判令(1)上平公司偿还借款
本金2,880.98万元;(2)上平公司偿还借款利息暂计为735.42万元;(3)物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二被告承担。上平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1)撤
销《借款协议》;(2)二建公司承担反诉费用。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五)与重庆三峡继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七建公司因承建的和睦康居危旧改安置房工程
被拖欠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三峡继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成公司”)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1,306.18万元。请求判令继成公司(1)支付工程款11,141.17
万元及相关利息暂计为165.01万元;(2)七建公司对案涉工程享有
优先受偿权。(3)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六)与胡祖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之子公司二建公司因承建的荣昌金科世界城(一标段)工
程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胡祖华诉至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947.00万元。请求判令胡祖华(1)支付垫付的资金3,947.0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损失;(2)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一审判决驳回二建公司的全部诉请。判决尚未生效,本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七)与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因参与供应混凝土
的项目秋池商业步行街A区工程被拖欠货款,导致买卖合同纠纷,
将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阳公司”)诉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3,464.06万元。请求判令中阳公司(1)
偿还欠付货款2,761.31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损失暂计为702.75万元;(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八)与两江新区花园小学校(现重庆两江新区童心青禾小学校)、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承建的重庆市两江新区花园小学校
工程被拖欠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两江新区花园小学校(现重庆两江新区童心青禾小学校)、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花园小学、渝高公司”)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117.75万元。请求判令花园小学、渝高公司(1)支付欠付工程款3,029.63万元;(2)支付逾期利息暂计为88.12万元;(3)住建公司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4)承担本案诉讼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九)与贵州西凯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本公司之子公司七建公司因承建的学府公馆项目被拖欠工程款
和质保金,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贵州西凯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凯公司”)诉至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736.95万元。请求判令西凯公司(1)支付工程款2,874.09万元及违约金暂计为168.42万元;(2)支付质保金666.68万元及违约金暂计为27.76万元;(3)七建公司对案涉工程
享有优先受偿权;(4)承担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后变更诉讼请求,将支付质保金变更为444.46万元,涉案金额降为3,318.54万元。一审判决西凯公司支付工程款2,874.09万元及利息、质保金
444.46万元及利息,七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书已生效,本案正在执行中。

(十)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因承建的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
建设项目被拖欠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凉山第二人民医院”)诉至西昌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769.61万元。请求判令凉山第二人民医院(1)支
付工程款4,769.6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公司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3)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十一)与王小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小波称其参建的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路)路基工
程二标段存在拖欠工程款项和造成停工损失等问题,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交建集团和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顺交投公司”)诉至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1,032.10万元。请求判令交建集团及安顺交投公司(1)支付工程款7,500.00万元及利息暂计为921.41万元;(2)支付停工损
失829.05万元及利息暂计为80.91万元;(3)支付拆借资金利息暂计为1,700.73万元;(4)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十二)与张凤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凤麟称其参建的茶园B44-1项目、茶园B48-3、B44-2项目
(B44-1地块二期)总包工程存在被拖延结算等问题,导致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建公司、重庆康田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源公司”)及本公司诉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454.27万元。请求判令四建公司(1)支付工程款10,161.92万元及利息暂计为292.35万元;(2)米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判令本公司在不能证明与四建公司相互独立的情形下,对四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十三)与重庆市洪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市洪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春公司”)称其参建的
空港新城S分区开发配套道路及滑坡治理项目工程存在逾期支付工
程款问题,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二建公司、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公司”)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合计4,123.95万元。请求判令(1)二
建公司支付工程款暂定为3,800.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为323.95万元;(2)空港开发公司承担付款责任;(3)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后二建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洪春公司(1)支付违约金960.00万元;(2)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案件中,已结案件对公司2025年利润
总额无影响(未经审计确认),其他未结案件目前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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