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688150):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465,603.9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2,771,768.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435,04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00,002,5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000,458.1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95,925.7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2,296,383.8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435,04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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