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21:26:07 中财网
原标题: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002040 2025-042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3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5%)的董
事邓基柱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2%)。

2.持有本公司股份10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0%)的总
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以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2%)。

3.持有本公司股份10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0%)的副
总经理刘金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2%)。

4.持有本公司股份68,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0%)的副
总经理唐百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2025 9 10 2025 11 9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邓基柱先生、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先生、副总经理刘金光先生、副总经理唐百富先生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锁上市流通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职务2024年 12月 31日 持股数量(股)目前持股数 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股权激励已解锁 股份数量(股)
邓基柱党委书记、 董事200,000134,0000.0275%66,000
干亚平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160,000107,2000.0220%52,800
刘金光副总经理160,000107,2000.0220%52,800
唐百富副总经理100,00068,3000.0140%33,000
合计620,000416,7000.0854%204,600 
注: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邓基柱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为20万股,刘金光先生、干亚平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均为16万股,唐百富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为10万股。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1358号),公司2024年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利润率未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规定,并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截止目前邓基柱先生持有公司13.4万股股票,刘金光先生、干亚平先生持有公司10.72万股股票,唐百富先生持有公司6.83万股股票(含个人二级市场购买持有1,3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锁上
市流通的股份
3.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职务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邓基柱党委书记、董事不超过50,000股不超过0.0102%
干亚平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不超过40,000股不超过0.0082%
刘金光副总经理不超过40,000股不超过0.0082%
唐百富副总经理不超过25,000股不超过0.0051%
合计不超过155,000股不超过0.0318% 
4.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2025
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拟减持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拟减持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数量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8.拟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本次拟减持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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