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乡化纤(000949):2025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新乡化纤:2025年半年度报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长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丽萍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1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8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3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3 第九节 其他报送数据 13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 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纤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8。 1.总体情况 化学纤维包含了合成纤维和再生纤维,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纤维素长丝是一种再生纤维,氨纶纤维是一种合成纤维。上半年,化纤行业“供强需弱”局面在供给端有所缓解,产量增速逐步放缓;然而行业营业收入降幅进一步扩大,利润总额增速由正转负,盈利承压明显。 此外,在部分新兴市场需求支撑及企业多元化贸易渠道拓展的推动下,化纤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公司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发展形势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重心和应对举措。公司培育新质生产力,厚植深绿新白鹭,采取灵活、开放和积极进取的营销策略,敏锐地应对市场变化,多种途径扩大销售。围绕关键问题精准施策,公司经济发展逆势前行、韧性十足,经受住了行业发展新业态下的考验。 2.生物质纤维素长丝行业情况及趋势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生产国,报告期国内生物质纤维素长丝总产能约为25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品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大量出口到南亚、东南亚、中东及欧洲等海外市场。近年来生物质纤维素长丝行业不断洗牌,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主要集中在新乡化纤、吉林化纤、宜宾丝丽雅、奥园美谷等企业。其他企业因产能落后和环保等原因,已陆续退出市场。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能规模、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均居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生物质纤维素长丝行业产能有所增长,下游整体需求受新国风等消费趋势影响增长预期相对平稳。 3.氨纶纤维行业情况及趋势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氨纶生产和消费国。报告期国内氨纶纤维产能约为 137万吨。我国产能较大的厂家包括华峰化学、晓星中国、新乡化纤等。氨纶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规模优势,核心竞争力较强,逐步向差异化氨纶产品转化。伴随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消费升级等,氨纶下游需求自然增长与渗透率进一步提高,我国氨纶消费量整体处于增长状态。公司氨纶业务规模、技术水平在我国氨纶行业的第一梯队地位不断巩固。 报告期氨纶纤维行业供需双增,且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环境及行业格局小幅改善,但受主要原料PTMEG价格波动叠加下游织造开工偏弱影响,氨纶纤维价格下行调整,盈利空间受限,行业市场仍存较大压力。 (二)公司行业发展及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智能制造、节能降耗等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白鹭”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备受瞩目。公司获得全国纺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企业、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竞争力优势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生产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纤维,是生物质纤维素长丝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能为11万吨,生产经验超60年。多年来,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开发与 技术创新,菌草纤维、首赛尔、瑞赛尔等众多研发新品引领行业绿色发展。随着产能的扩大, 设备和工艺不断改进,公司的一体化配套装备具有低能耗、高效率的优势。公司生物质纤维 素长丝产能规模、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均居行业龙头地位。公司氨纶纤维产能为 20 万吨, 生产经验超 20 年。公司差别化氨纶生产线居国际领先水平,智能化、数字化在机器人落丝、 自动分拣和智能仓储等设备上得以运用,在减少用工的同时,生产效率也得到提高。公司 “白鹭”牌氨纶纤维品种丰富、规格齐全,可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公司的超细旦超柔软等 差异化氨纶品质优良,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 2、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和上下游产业链 (1)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工艺流程 (2)生物质纤维素长丝行业上下游产业链 生物质纤维素产业链上游以浆粕(木浆、棉浆、菌草浆)为核心原料,辅以烧碱、硫酸 等化工辅料,以及纺丝机、精炼机等专用设备制造;下游广泛应用于服装(丝绸面料)、家 纺(高档窗帘、床品)、产业用纺织品(缝纫线、轮胎帘子布)等领域,并延伸至印染、织 造等加工环节。 (3)氨纶工艺流程 (4)氨纶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 氨纶纤维产业链上游以 PTMEG(聚四亚甲基醚二醇)和 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为核心化工原料,辅以溶剂(如 DMAC)、催化剂及聚合、纺丝设备制造;下游广泛应用于高及产业用(汽车内饰、安全带),并延伸至织造、染整等加工环节。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分为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有完善的采购控制程序,利用ERP系统对材料采购流程进行控制。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实行长期定向供应,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有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根据行情每月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辅助材料、配件和部分原材料的采购主要采用招标形式。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品工艺特点采用连续生产,以确保产品工艺性能稳定、质量可靠。日常生产结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予以安排,随市场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常规品种保持一定的库存,差别化产品根据订单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两大主要产品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在销售模式上均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规模和结构优势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化纤行业产量排名数据,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能位居行业第一;氨纶产能居国内第二位。公司两大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公司产品既有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又有氨纶;产品既有普通纤维,又有差别化纤维,产品涵盖多种规格,品种齐全。由于不同产品细分行业波动周期不同,公司通过多种产品的混合经营可以降低不同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还具有棉(菌草)浆粕生产能力,在产业链的延伸和整体毛利率的提升上具有一定优势。 2、品牌和市场优势 通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和自身的不断努力,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在国内外获得良好声誉,氨纶纤维的细旦丝在国内市场也倍受瞩目。“白鹭”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白鹭”牌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品远销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意大利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3、技术和装备优势 公司凭借自身的不断研究和探索,确立了全国主要综合类化纤生产企业的行业地位,拥有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生产技术,其中生物质纤维素长丝技术和氨纶连续聚合干法纺丝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纺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企业、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和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公司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菌草医药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再生纤维素纤维公共技术设计研发中心和新乡市差别化氨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白鹭新材料研究院等研发平台。 5、管理和人才优势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纤维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建立了完善的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检测流程,保证了生产和质量的稳定。同时培养和吸纳了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打造了一个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和一支成熟的技术工人队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存入保证金4,809.64万元,为取得银行借款存入保证金8,000万元、抵押房屋及机器设备34,789.66万元、抵押土地使用权7,707.91万元。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10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1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6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12月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4月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浆粕和PTMEG,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的占比较大,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浆粕分为棉浆粕和木浆粕,棉浆粕自产,木浆粕主要依靠进口。PTMEG为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下游产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受大宗商品、市场供需、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则公司将面临盈利水平随之波动的风险。 应对: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同时关注原材料市场的供应状况,适时调整库存。 2、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受宏观经济、产能增减、供求关系变动等影响,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应对:紧密关注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生产,合理把握产品结构。由于不同产品细分行业波动周期不同,通过多种产品的混合经营降低不同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另外,在增加差别化、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的同时通过技改技措降低消耗、减少人工、降低成本,减少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3、经营管理和人才储备风险 随着工程项目的投产,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生产模式向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才储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模式不能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员工素质的提升跟不上公司发展的需要,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一是调整公司组织结构,优化管理机制;二是全面加强风险管理,落实内控制度;三是加大人才引入,加强人才培养,优化薪酬体系,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团队凝聚力。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公司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打造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公司始终遵循“面向世界,开创未来,追求效益,回报股东,美化生活,造福人类”的企业宗旨,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顺应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网上路演、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选择权利。公司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选聘、职工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形成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重视人才培养,鼓励在职员工后续继续教育、加强内部职业素质培训,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把与供应商、客户的互惠共赢关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础。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等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沟通,通过定期调研和拜访,及时了解供应商与客户需求,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4、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环保设施建设,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使公司三废治理提前达到排放标准,履行了公司的社会责任。 在废水治理方面,公司每年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能够稳定达到河南省辖海河流域的地方标准。在废气治理方面,公司按照环保要求,是河南省(除电力行业外)最先完成电站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的企业。目前公司能够稳定达到《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的超低排放标准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严格按照排污许可信息执行。 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各项污染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废水、废气的排放做到了24小时稳定达标,低值排放,废渣实现了资源化利用处置,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公司在最新环保标准下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 多年来,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对地方教育、文化、科学、卫生、就业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支持,公司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为共建和谐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依法纳税,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银行借款等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41.57亿元,其中5.56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已履行完毕,其余的36.01亿元将于2025年8月25日到2032年06月30日随银行借款等的到期归还陆续到期。具体明细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附注“十四、(五)关联交易情况中(3)关联担保情况”。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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