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688167):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8:25:37 中财网
原标题: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ocuslightTechnologiesInc.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会议资料
2025年8月
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核验确认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同时查阅了致同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致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87.6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2.61万元,较2024年度减少人民币12.3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较2024年度减少人民币0.8万元。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致同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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