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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603312):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8:55:37 中财网
原标题:西典新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5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5,6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以上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并已于2025年1月13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长江晨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其中,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特定股东
持股数量5,656,300股
持股比例3.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5,656,3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232,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16,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232,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12月1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股份
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长江晨道承诺如下:
1、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5、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6、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承诺人每股投资成本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7、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9、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由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6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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