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002625):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为了化解自身债务问题,优化股权结构,在多家潜在战略投资者中遴选出两家国资战略投资者,包括株洲超材料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一”)和另一家战略投资者,并与共青城鲲智超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三”)合计三家战略投资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公司323,188,1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77亿元均用于归还控股股东的债务及缴纳相关税费。 其中两家国资战略投资者拟受让10%股份,受让价格17.17元/股,约合《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04%;战略投资者三拟受让5%股份,受让价格37.13元/股,约合《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0.4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进3家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025年1月20日,西藏映邦与战略投资者三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款的支付截止日期延期至2025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1月21日,西藏映邦与战略投资者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刘若鹏先生与战略投资者一于同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收到西藏映邦关于上述事项进展的通知函,主要进展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已对西藏映邦与战略投资者一提交的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出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06号),深交所对相关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予以确认。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战略投资者一已向西藏映邦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8.5亿元。 2、西藏映邦向战略投资者三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因相关协议超期未履行而终止。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西藏映邦已经偿还部分债务本息,后续西藏映邦计划采用非协议转让方式缓解债务压力,逐步解决债务问题。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系化解其在公司发展阶段通过股权质押筹措投资款所致的自身债务问题,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株洲905基地1期项目、天津906基地1期项目建设产生影响。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13.28%,货币资金44.99亿元,前述基地总投资额约2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 本次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相关事项进展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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