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300942):不提前赎回“易瑞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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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9:05: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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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易瑞生物:关于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
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3220 债券简称:
易瑞转债
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0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易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87元/股的130%(即11.531元/股),已触发“
易瑞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易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且未来三个月内(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易瑞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1月21日起算,若“
易瑞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易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
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元,期限为6年。
(二)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6日起在深(三)
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自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
易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87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易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向下修正“
易瑞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
易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
易瑞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8.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
易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易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89元/股调整为8.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易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
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公司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易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8.87元/股)的130%(即11.53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
易瑞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本次不提前赎回
可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易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易瑞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1月21日起算,若“
易瑞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易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易瑞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
易瑞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
易瑞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
易瑞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
易瑞转债”的计划。
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
易瑞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
易瑞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