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基康技术(830879):董事会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9:10:35 中财网
原标题:基康技术:董事会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3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6:《关于修订<董事会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建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重大合同及工程项目签订及实施等进行监督; (二)对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进行监督;
(三)对需经股东会议及董事会批准的限额以下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捐赠等进行监督;
(四)受理公司员工检举、投诉,对违反公司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应配合审计委员会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公司计划合同部、审计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每月 15日前向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如有),主要包括: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重要合同签订情况;
(四)重要合同执行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依据前条提供的相关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材料呈报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经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委员提议后召开。

第十三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委员召集。

临时会议由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 3日(特殊情况除外)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送达各委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间、地点、会期、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资料。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第十五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和建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传真、视频、可视电话、电话等通讯方式。除《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另有规定外,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七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可要求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

第二十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年。

第二十一条 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