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编制了《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路支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30 月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5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50,104,889.9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104,889.90元,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025年6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37,000,000.00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2024-099 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2::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530,267,927.87元,实际投资金额545,979,475.24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5,711,547.37元,差异原因主要为项目执行超过项目预算,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3: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128,291,300.00元,实际投资金额132,589,391.27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4,298,091.27元,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250,000,000.00元,实际投资金额250,104,889.90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4,889.90元, 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5:“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系下游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不达预期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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