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0,790,266,620.3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0,051,098.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2,271,396,781.65元,扣除本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025年6月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718,568,965.76元。母公司2025年6月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74,054,551.01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基于当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32元(含税,暂以2025年8月19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分红总额5,002,294,529.0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50%;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2、2025年1-6月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110,980.60万元,公司2025年上半年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11,210.05万元,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04%。 3、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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