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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9:35:38 中财网
原标题: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03元/股),已触发“东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可转债存续期等相关情况,提请董事会同意本次不行使“东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且至“东风转债”到期日止,若“东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2024年9
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走势等情况,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提请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28元/股(含),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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