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科隆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21:35:12 中财网
原标题:科隆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邹威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锦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敏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任瑞婷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高新区永昌路中段
电话02933626276
传真02933626276
董秘邮箱zww@snkelong.com
公司网址www.snkelong.com
办公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高新区永昌路中段
邮政编码712023
公司邮箱zww@snkelong.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一)主营业务与客户基础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压组合密封件和液压软管等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煤矿辅助运 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 公司主要产品橡塑新材料产品为综采煤机液压支架的核心零部件,主要产品煤矿辅助运输设备为井
下液压支架及物资的主要运输工具,围绕综采煤机液压支架,从配套、维护和运输等多个层面为煤机生 产和煤矿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此外,为不断满足煤炭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利用多年积累的行业资 源,近年来开始向大型煤机企业客户销售其他矿用配件。 公司深耕煤炭行业二十余年,主要客户为大型煤矿和煤机企业,目前已与陕煤集团、郑煤机、北煤 机、平煤机、神华能源、山东能源等煤炭或煤机行业头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煤炭行业业务稳定。与此同时,公司凭借橡塑新材料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将业务向军工行业延伸,已 与数十家军工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多项产品性能优异,已在局部细分领域逐步替代了进 口产品。此外,公司还积极向高铁和风电行业进行业务拓展,具备向客户批量供货的能力。 (二)行业地位与资质荣誉 公司品牌和产品质量得到行业内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深耕煤炭和橡塑行业多年,主要产品受到客 户的一致好评,曾多次被陕煤集团等客户评选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是军工相关业务先进单位和示范 企业、“国庆阅兵‘业务精湛、质量过硬’单位”和航空工业某单位“金牌供应商”。 公司品牌、产品质量和市场份额得到行业协会的认可。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制品分会出具的 说明,公司销售总额、技术水平等指标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制品分会中位居前列,在橡胶制品细分 领域——液压软管产品受到用户的广泛好评。公司还荣获中橡协橡胶制品行业“科技创新企业”,液压 用组合式密封件产品荣获2023年度“橡胶制品行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2024年成为中国橡胶工业协 会橡胶制品分会“理事单位”。 公司品牌、产品质量和行业地位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陕西省政府、咸阳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 认可,公司是首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和财政部第三批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陕西省隐形冠军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企业、“陕西省重点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 业”“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陕西省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陕西省名牌产品”企业、“2023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企业、“咸阳市优秀民营企 业”“2022年咸阳市高新技术企业排行榜第五名”“咸阳市质量奖”企业、“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示范 企业”认定;公司多项煤矿辅助运输设备产品先后被认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有力提 升了行业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 (三)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围绕煤炭行业开展业务,同时向军工、风电和高铁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行业延伸。公司
主要通过向不同行业客户销售橡塑新材料产品和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同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方式实现盈 利。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适量备货”的采购模式。公司日常采购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 耗品等多个采购类别,其中原材料较其他类别采购占比最高,是日常经营中的主要采购类别。公司采购 的原材料种类繁多,不同业务板块所需原材料类别和型号也有所差异。橡塑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聚氨酯 预聚体、聚甲醛、橡胶及各类助剂、钢丝、管接头等;煤矿辅助运输设备主要原材料为发动机、机架总 成、车桥等特车零部件。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分为橡塑新材料产品和煤矿辅助运输设备两个大类,对应有炼胶、密封、胶管、总成扣压、 军品和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六大生产车间。综合来看,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专门的销售部门,分为销售外勤和销售内勤两个团队协同进行销售管理。其中,销售外勤 主要负责客户维护、拓展、信息获取、订单签署等与客户相关的销售类事务;销售内勤主要负责销售文 件起草、内部审批、订单处理、发货收款等与销售相关的协调服务类工作。公司销售以直销为主,不同 业务的具体销售模式有所差异。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1,114,307,310.481,081,378,376.36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3,660,849.87880,397,621.46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1.2411.130.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54%16.95%-
资产负债率%(合并)18.01%18.59%-
(自行添行)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16,368,504.47206,974,395.97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07,291.2029,911,747.74-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092,901.9928,510,965.32-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6,003.01-5,349,960.1723.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3.15%4.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2.88%4.58%-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47-25.53%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利息保障倍数268.12106.77-
2.3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4,311,75318.10%29,225,97643,537,72953.5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000%
 董事、监事及高管00.00%000%
 核心员工00.00%000%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64,758,61681.90%-26,975,97637,782,64046.4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2,894,87141.60%032,894,87140.45%
 董事、监事及高管1,887,7692.39%01,887,7692.32%
 核心员工00.00%000%
总股本79,070,369-2,250,00081,320,369- 
普通股股东人数6,592     
2.4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 称股东 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邹威文境内 自然 人17,620,557017,620,55721.6681%17,620,5570
2穆倩境内 自然 人15,274,314015,274,31418.7829%15,274,3140
3宁波合 恩伟业 创业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 非国 有法 人6,234,41306,234,4137.6665%06,234,413
4上海秉 原旭股 权投资境内 非国 有法4,332,91804,332,9185.3282%04,332,918
 发展中 心(有 限合 伙)      
5国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国有 法人375,0001,125,0001,500,0001.8446%1,500,0000
6新余秉 鸿创业 投资管 理中心 (有限 合伙)境内 非国 有法 人1,870,324-651,6671,218,6571.4986%01,218,657
7任瑞婷境内 自然 人1,077,50101,077,5011.3250%1,077,5010
8李利境内 自然 人1,072,743-14,9971,057,7461.3007%01,057,746
9樊强境内 自然 人239,672678,328918,0001.1289%0918,000
10上海晨 耀私募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晨鸣 12号 私募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 理财 产品225,000675,000900,0001.1067%900,0000
合计48,322,4421,811,66450,134,10661.6502%36,372,37213,761,734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邹威文与穆倩是夫妻关系; 2.股东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和新余秉鸿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以外,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不适用
2.5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9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3.2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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