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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能股份(871478):募投项目延期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21:35:12 中财网
原标题:巨能股份: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2日,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2,000.00万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5,058,810.86元,到账时间为 2023年 4月 28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95,593.08元,到账时间为 2023年 6月 12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 号募集资金用 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调 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 (3)=(2) /(1)
1智能制造系 统解决方案 能力提升项 目宁夏巨能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 司20,283,900.004,480,485.0022.09%
2软件研发中宁夏巨能机器19,830,900.001,147,803.055.79%
 心建设项目人股份有限公 司   
3补充流动资 金宁夏巨能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 司71,439,603.9453,397,703.1774.75%
合 计--111,554,403.9459,025,991.2252.91%
注: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未包含银行手续费。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宁夏巨能机 器人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 区分行10607127719434,792,676.54
巨能未来软 件开发(西 安)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市区支行120000147603018,977,486.83
合计--53,770,163.37
注:上表余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1、公司“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延期主要原因
1)结合市场需求节奏,审慎匹配产能投放进度
公司设备投资项目聚焦于提升核心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当前需结合下游行业需求释放节奏动态调整投资进度。鉴于近期市场整体需求增速较预期有所放缓,现有产能已可满足当前订单交付需求,为避免资源闲置及投资效益稀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适度放缓新设备投入节奏,待市场需求进一步明确、现有产能利用率提升至更合理水平后,再逐步加大设备投资力度,以实现产能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匹配,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与项目协同推进,统筹优化投资节奏
本次设备投资项目与公司整体生产基地存在场地及配套设施的紧密关联。鉴于公司生产基地正从传统自动化产线向全流程数字化工厂拓展,产品线逐步向大型化、复杂化升级,相应的装配调试环节对场地空间的需求显著增加。

为优先保障现有生产项目的高效交付,确保订单履约进度与产品质量,公司基于资源优化配置原则,适度调整了设备投资项目的推进节奏。此举旨在避免因场地条件暂不适配导致新设备安装受阻或闲置,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目前,公司正同步推进生产基地单元化装配作业工艺的优化升级,待场地规划与配套条件进一步完善后,将根据产能释放节奏加快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程,确保设备投资与生产基地拓展实现无缝衔接、协同推进,最终提升整体项目的实施效率与综合效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

2、公司“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原因
公司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聚焦核心技术突破与新产品迭代,需组建涵盖智能算法、系统集成等多领域的专业研发团队。鉴于行业高端研发人才竞争激烈,且核心技术岗位需匹配丰富项目经验与跨学科背景,人才筛选及引进周期较预期有所延长。目前公司正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招聘双向发力,已与多所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同步推进人员招聘引进进程,力求在确保团队专业素养的前提下完成人员配置,为项目后续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考虑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后续实施计划,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确保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度,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根据上述调整后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计划及实施具体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现状,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提升项目2026年2月25日2027年12月31日
2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8月25日2027年12月31日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中“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情况需要进行重新论证”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相关募投项目经本次调整后仍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如果市场需求回暖,公司业务量增长,通过在现有厂区空余场地新增高精度、智能化设备,可快速提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满足业务扩张需求。智能制造行业渗透率在汽车、电子等领域已较高,但其他行业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项目聚焦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线集成,打造柔性制造等核心能力,可顺应下游行业对高效生产解决方案的需求,巩固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的优势。

2)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西安高校聚集,具备显著的人才招聘引进优势,将研发中心落地于此,可充分利用区位人力资源优势,吸引高端研发人才,强化创新能力建设,解决原项目在人才储备上的局限。装备制造行业正迈向“数实融合”,工业软件是核心支撑。

项目通过加大信息化、智能化软件研发投入,可完善公司工业软件自主开发布局,助力从设备供应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深耕多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和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研发团队涵盖自动化、机械设计等多领域,可支撑项目技术落地。项目依托公司现有场地实施,无需额外新建基建,能缩短建设周期、降低成本,且现有配套设施可直接使用,确保项目快速推进并实现预期效益。

2)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西安高校密集,人才储备充足,由全资子公司在西安实施项目,可充分发挥当地人力资源优势,加速高端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团队建设,为软件研发提供核心支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为行业带来机遇,公司已具备技术研发基础,项目通过购置开发软件和实施研发项目,可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化,与“数实融合”战略形成协同,提升综合竞争力。

3、结论
综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公司计划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 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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