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301601):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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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0日 22:01:2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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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惠通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
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扬州
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扬州
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1名职工代表董事,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11名非职工代表董事,上述12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严旭明先生(董事长)、张建纲先生、钟明先生、杨健先生、曹文先生、景辽宁先生、陈廷飞先生;
独立董事:范以宁先生、陈曦女士、周围先生、魏高富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孙国维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四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严旭明,委员为张建纲、魏高富;(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周围,委员为严旭明、魏高富;(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陈曦,委员为严旭明、周围;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范以宁,委员为张建纲、陈曦。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曦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以及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张建纲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曹文先生;
副总经理:杨健先生、景辽宁先生、陈廷飞先生、周建先生、时虎先生、胡萍女士、张跃胜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廷飞先生;
财务总监:周建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陈廷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如下:
证券事务代表:王欢
王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廷飞、王欢
联系电话:0514-87892400
传真:0514-87892654
邮箱:chentingfei@httech.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8号
六、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荣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荣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1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27%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
2、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孙国维先生、卞江群先生、霍卫先生、朱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孙国维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及其他职务,卞江群先生、霍卫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国维先生通过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0,000股,通过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32%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59%股份。卞江群先生通过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0,000股,通过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0,00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14%股份。霍卫先生通过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000股,通过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00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朱杰先生通过南京毅达汇员化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50股。
3、相关说明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扬州
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级工程师。1982年5月至1993年9月,历任常州石油化工厂技术员、车间主任;1993年10月至1995年9月,任吴江炼油厂副总工程师;1995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2年7月至2021年7月,历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900,000股,通过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0,000股,通过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80,000股,通过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5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5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5.51%股份。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是由实际控制人张建纲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控制的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严旭明先生与张建纲先生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内容外,张建纲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曹文先生,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8年4月,任无锡新苑集团公司切片厂科长;1998年4月至2000年4月,任扬州市凯利热管厂副厂长;2000年4月至2006年1月,任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21年7月,历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工程部负责人、设计部负责人和研发部负责人;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文先生通过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80,000股,通过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14%股曹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健先生,男,195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化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82年5月至1989年5月,任职于丹阳化肥厂开发部;1989年5月至1992年5月,任职于丹阳市计经委技改科;1992年5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丹阳市化工医药工业总公司技术科;2002年5月至今,任江苏天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20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1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23%股份。
杨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景辽宁先生,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21年7月,历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设计部工程师、研发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辽宁先生通过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80,000股,通过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9%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59%股份。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廷飞先生,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1986年7月至1995年12月,历任扬州市第一压力容器厂职员、副厂长;1996年1月至2003年5月,任扬州惠通.万福化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10年2月,任扬州力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扬州华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4月至今,历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制造部副经理、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廷飞先生通过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通过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7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21%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67%股份。
陈廷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周建先生,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1999年8月,任扬州布厂财务部职员;1999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扬州市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00年12月至今,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先生通过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通过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11%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53%股份。
周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时虎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7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技术助理;1999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无锡
亿利达化工印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无锡通杰化工机械厂生产厂长;2011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制造部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虎先生通过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80,000股,通过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57%股份。
时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胡萍女士,女,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20年7月毕业于江苏大学;1995年7月至2002年8月,任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8月至2021年7月,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总经理助理;2021年7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萍女士通过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通过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70,000股,通过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21%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68%股份。
胡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张跃胜先生,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惠通有限、
惠通科技设计部工程师、主任、经理、监事;2024年1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跃胜先生通过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0,000股,通过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0,00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36%股份。
张跃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王欢女士,女,199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5年7月至2021年3月,任职于江苏黑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21年4月至2025年5月,任
惠通科技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5月至今任
惠通科技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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