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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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1:25: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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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朗坤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
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
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朗坤科技
股票代码:301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8号四层408房100室(仅限办公)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315号易方大厦12B0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12号209房之173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3号1513房(仅限办公用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33号A10栋自编1101-26号(自主申报)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
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朗坤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1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2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20第七节备查文件.....................................................2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5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资江凯源、贵州
享硕、贵州沛硕、广州盛隆 |
华迪光大 | 指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千灯华迪 | 指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六脉资江 | 指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资江凯源 | 指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贵州享硕 | 指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贵州沛硕 | 指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广州盛隆 | 指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 |
公司、上市公司、朗坤科技 | 指 |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华迪光大
名称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440300599097864R |
成立日期 | 2012-5-1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主要经营场
所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315号易方
大厦12B03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
创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不含
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咨询(不
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
资及创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不
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咨询(不
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 |
注册资本 | 86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315号易方
大厦12B03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2.千灯华迪
名称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440101MA5AK9WU86 |
成立日期 | 2017-10-13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主要经营场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8号四层408房100室(仅限办 |
所 | 公)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
注册资本 | 4136万元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8号四层408房100室(仅限办
公)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3.六脉资江
名称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440101MA5ATE159K |
成立日期 | 2018-4-1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主要经营场
所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12号209
房之173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
注册资本 | 31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12号209
房之173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4.资江凯源
名称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440101MA5AM76D9Y |
成立日期 | 2017-11-30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主要经营场
所 | 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3号1513房(仅限办公用途)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3号1513房(仅限办公用途)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5.贵州享硕
名称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520390MAAJLK6P42 |
成立日期 | 2020-4-2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主要经营场
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
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
择经营。(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6.贵州沛硕
名称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520390MAAJLKCK1N |
成立日期 | 2020-4-2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主要经营场
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
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
择经营。(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 2430万元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7.广州盛隆
名称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440101MA5ATCXB61 |
成立日期 | 2018-4-1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主要经营场
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33号A10栋自
编1101-26号(自主申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33号A10栋自
编1101-26号(自主申报)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合伙企业 | 姓名 | 职务 | 性
别 | 国籍 | 长期居
住地 |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 在上市
公司担
任职务 |
深圳华迪光
大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
伙) | 王
允 | 委派代
表 | 女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否 | 无 |
广东千灯华
迪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
伙) | 王
飞 | 委派代
表 | 男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否 | 无 |
广州六脉资
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王
飞 | 委派代
表 | 男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否 | 无 |
广州资江凯
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莫
冰
心 | 委派代
表 | 男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否 | 无 |
贵州享硕股
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王
允 | 委派代
表 | 女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否 | 无 |
贵州沛硕股
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王
允 | 委派代
表 | 女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否 | 无 |
广州盛隆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王
正
召 | 委派代
表 | 男 | 中国 | 广东省
深圳市 | 否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一致行动人关联关系如下: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资江凯源的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盛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享硕和贵州沛硕的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华迪
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华迪
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穿透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计划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18,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在执行期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亦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5.03481%下降为4.99998%。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深圳华迪
光大股权
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674,350.00 | 1.10864% | 2,649,350.00 | 1.0982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74,350.00 | 1.10864% | 2,649,350.00 | 1.098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广东千灯
华迪股权
投资企业
(有限合
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2,920.00 | 0.51939% | 1,237,920.00 | 0.5131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2,920.00 | 0.51939% | 1,237,920.00 | 0.5131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广州六脉
资江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487,800.00 | 0.61676% | 1,458,800.00 | 0.604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7,800.00 | 0.61676% | 1,458,800.00 | 0.604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广州资江
凯源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339,700.00 | 0.14082% | 324,700.00 | 0.134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9,700.00 | 0.14082% | 324,700.00 | 0.134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贵州享硕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900,400.00 | 1.20235% | 2,900,400.00 | 1.202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00,400.00 | 1.20235% | 2,900,400.00 | 1.202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贵州沛硕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5,900.00 | 0.45015% | 1,085,900.00 | 0.4501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85,900.00 | 0.45015% | 1,085,900.00 | 0.45015% |
(有限合
伙)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广州盛隆
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4,300.00 | 0.99669% | 2,404,300.00 | 0.996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04,300.00 | 0.99669% | 2,404,300.00 | 0.996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合计 | 12,145,370.00 | 5.03481% | 12,061,370.00 | 4.99998% | |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数据的明细与合计数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
3.上述数据占总股份比例系按公司总股本241,228,204.00股股计算而来;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9日,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合计84,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82%,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
间 | 减持区间
(元/股) | 减持均
价(元)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2025年
月
8 18
日至
2025年
8月19
日 | 19.95-20.01 | 19.98 | 25,000.00 | 0.01036%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 | | | |
| | | 19.95-20.10 | 20.00 | 15,000.00 | 0.00622%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 | | | |
| | | 20.00-20.52 | 20.27 | 29,000.00 | 0.01202%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 | | | |
| | | 19.95-20.01 | 19.99 | 15,000.00 | 0.00622%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2025年
8月18
日至
年
2025
8月19
日 | 无交易 | | |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 | |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 | | | |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
8月18
日至
年
2025
8月19
日 | 无交易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 |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 | |
合计 | 84,000.00 | 0.03482% | |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数据的明细与合计数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3.上述数据占总股份比例系按公司总股本241,228,204.00股股计算而来;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曾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现已全部解除质押。此前,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于融资需求,将持有的部分
朗坤科技股份共计2,300,000.00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随着相关业务安排的推进及资金状况的改善,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并于2025年8月18日完成了全部质押股票的解押手续。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上述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目前全体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朗坤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限制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资江凯源承诺对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1.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则的规定。
1.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费用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因本企业违反前述责任致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享硕、贵州沛硕承诺对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1本人/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三年内),且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1.3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则的规定。
1.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本单位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单位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单位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本单位其他费用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因本人/本单位违反前述责任致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本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有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五节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前述权益变动外,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上述主体计划在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01,7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3%,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
区间(元/
股) | 减持
均价
(元/
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
3月10
日—
2025年
6月9
日 | 17.36-18.35 | 17.75 | 1,381,400.00 | 0.5650%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 | | | |
| | | 17.80-18.50 | 18.00 | 690,700.00 | 0.2825%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 | | | |
| | | 17.48-18.51 | 18.03 | 623,000.00 | 0.2548%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 | | | |
| | | 17.80-18.20 | 17.98 | 321,200.00 | 0.1314%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大宗交易 | | | | | |
| | | 17.69-17.79 | 17.74 | 669,200.00 | 0.2737%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集中竞价 | | | | | |
| | | 18.00-18.47 | 18.10 | 233,100.00 | 0.0953%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集中竞价 | | | | | |
| | | 18.00-18.04 | 18.01 | 53,900.00 | 0.0220%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大宗交易 | | | | | |
| | | 无交易 | | |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交易 | | | | |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交易 |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无交易 | |
合计 | 3,972,500.00 | 1.6247% |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数据的明细与合计数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3.上述数据占总股份比例系按公司当时总股本244,511,700.00股计算而来;4.上述减持股份数占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241,228,204.00股)计算分别为:华迪光大大宗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5727%;竞价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2863%;千灯华迪大宗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2583%;竞价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1332%;六脉资江大宗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2774%;竞价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0966%;资江凯源竞价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02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盛隆、贵州沛硕和贵州享硕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上述主体计划在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6,87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3%,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2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上述主体计划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18,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在执行期内。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
间 | 减持区间(元
/股) | 减持均
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2025年
7月16
日至
2025年 | 18.95-19.34 | 19.20 | 290,500.00 | 0.1204%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 | | | |
| | | 18.95-19.32 | 19.19 | 145,200.00 | 0.0602%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8月15
日 | 19.07-19.24 | 19.13 | 50,200.00 | 0.0208%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2025年
5月16
日至
2025年
8月15
日 | 18.65-19.42 | 19.11 | 308,500.00 | 0.1279%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 | | | |
| | | 18.1-18.28 | 18.19 | 310,000.00 | 0.1285%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 | | | |
| | | 18.9-19.28 | 19.10 | 299,700.00 | 0.1242%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2025年
7月16
日至
2025年
8月15
日 | 无交易 | | |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
7月16
日至
2025年
8月15
日 | 无交易 | | |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 | | | |
| | | 无交易 | | |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
5月16
日至
2025年
8月15
日 | 无交易 | | |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 | | | |
| | | 无交易 | | |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 | | | |
| | | 无交易 | | |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
7月16
日至
2025年
月
8 15
日 | 无交易 | | |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 | | | |
| | | 无交易 | | | |
合计 | 1,404,100.00 | 0.5821% | | | | |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数据的明细与合计数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
3.上述数据占总股份比例系按公司总股本241,228,204.00股计算而来;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内容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朗坤科技园 |
股票简称 | 朗坤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305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8号四层408房100室(仅限办公)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315号易方大厦
12B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12号209房之
1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住所
/
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3号1513房(仅限办公用途)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号楼 楼
CBD11 1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33号A10栋自编
1101-26号(自主申报)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
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
股期,总股本因转股增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2,145,370.00股;
持股比例:5.0348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股票变动数量:84,000.00股;
变动比例:0.03482%;
变动后持股数量:12,061,37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9日 |
|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84,000.00股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内是否存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
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如是,请注明具体情
况)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
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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