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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000822):山东海化市值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1:41:00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海化:山东海化市值管理制度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3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和人员.................................4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方式.................................5第五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7第六章 附则................................................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
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
通过完善的公司治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

第五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采用科学的市值管理方式,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四)常态性原则: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公司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董事会秘
书具体组织执行。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
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
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八条董事长应当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
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五)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六)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市值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了解公司财务、经营等情况及重大事件
的情况和进展;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
通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三)加强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
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监测分析等具体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应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市值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方法与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积极落实发展战略,聚焦深耕主责主业,适时开展并购重组、再融资等资本运作,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的持续提升;(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可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实现公司、股东和
员工利益一致,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分红计划,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投资信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
制,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接待会、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和策略会、互动易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透明地向市场传达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充分回应市场相关方关切,争取价值认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还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结合股权结构、市值变化以及业务经营需要,
公司可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
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
取如下措施:
(一)核实是否构成股价异动,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核实涉及
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必要时可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
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
实施股份回购等权益管理工具,以稳定股价;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1.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3.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如公司股价处于长期破净情形,公司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
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长期破净期间,公司还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长期破净情形是指公司股票连续十二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第五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发生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
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
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
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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