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精密(83391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2:14:55 中财网
原标题:远航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5-137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8月 11日以书面和邮寄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林峰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李自洪、薛文东、李慈强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3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1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汝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林峰先生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汝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1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15元/份调整为 4.9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林黄琦女士、徐斐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合同到期前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权益不作处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权益可保留相应的行使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权益不得再行使,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新增 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75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100%,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20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95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林黄琦女士、徐斐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4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98,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林黄琦女士、徐斐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年产 8.35亿片精密合金冲压件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年产 8.35亿片精密合金冲压件项目”再次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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